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投稿 | 搜索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花季少女逃离传销魔窟受重伤

花季少女逃离传销魔窟受重伤

2010-03-02 10:13:02  作者:王祥楠  来源:荆楚网  点击:
关键字:少女 逃离传销 重伤

  编者按:今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设立100周年。日前,省妇联、省司法厅组织评审出了“2009年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法律援助案件”。今日,十名“2009年度湖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将在武昌洪山礼堂接受表彰。本报今起在“妇儿维权”专栏里对其中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希望能给广大妇女儿童以启示,在权利遭受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利。

  案情回放:2009年2月,家住宜昌市点军区的江月,被骗进湖南邵阳某传销组织,为脱身,19岁的她以上厕所为名从二楼跳下,却造成8级伤残。家里为其已经花费医药费3万多元,二次手术费用还需要2万余元。走投无路之际,宜昌市点军区妇联、点军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她伸出援手。

  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奔走,2009年6月29日,江月人身伤害赔偿案在湖南邵阳北塔区人民法院开庭。事前,点军汇丰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占国多次与湖南当地媒体、公安、检察、法院及被告进行沟通,经过大量工作和多方争取,最终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江月及时获得各种赔偿6万余元。

  专家点评: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秦前坤认为,湘鄂两地合作使江月维权案迅速得以解决,为妇女儿童维权开辟了一条新路。现在由于人口的流动性,使得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发生地与侵权结果地往往不在同一个地方,这样就给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增加了难度,这就需要不同地方政法机关、妇联组织通力合作,才能使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者得到应有的惩处。(文中江月为化名)

责任编辑:鸣仁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版权说明:

    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原作者不愿意将文章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者根据您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 尽快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直销网联系。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zhixiaowan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广而告之

页底导航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家专栏 |  非法传销 |  直销企业 |  教育培训 |  健康美容 |  直销人才 |  直销杂志 |  资料下载 |  招聘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