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一传销团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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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信任的好朋友说是要给自己介绍工作,然而最后却只是个给自己“洗脑”的幌子。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李忠杰、路贻鹏、苏国杰、李晓鹏等四名传销团伙成员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9年11月初,分别来自河南、山东、山西等地的李忠杰、路贻鹏、苏国杰、李晓鹏伙同张俊晓(女)等10余人,从浙江省平湖市到余姚市进行传销活动,他们租住余姚市一小区的租房内从事传销行骗活动。
2009年12月初一天,张俊晓把原在江苏打工认识的刘某以到余姚市来打工的名义骗来,并把他接到租住地,还借口拿走刘某身上携带的手机和钱包,后李忠杰、路贻鹏、苏国杰、李晓鹏等人就对刘某严格控制,提供饭食,但不准其随意外出,由他们对其进行上课洗脑、宣传传销。为防止刘某逃跑,李忠杰等人对刘某严加防备,门口也有专人睡着把守,并反锁房门。12月17日,为筹集传销费用,李忠杰让刘某以找到女朋友需钱为名向自己老家骗钱,要求刘某家人汇钱3900元。12月23日,刘某向李忠杰等人提出到银行去办一张银行卡,以便汇钱。于是李忠杰和路贻鹏便“陪”刘某外出。当走到余姚华联商厦附近时,刘某看到路边有警察正在巡逻,便借机跑向警察求救,路贻鹏在追赶时被当场抓获,李忠杰趁机逃跑。第二天,余姚警方根据线索在某小区租房将李忠杰、苏国杰、李晓鹏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