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两少女误入传销被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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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说自己在北京,一会儿说自己在甘肃,先后两次打电话跟家里人要钱,家长还以为女儿被人绑架赶快报了警。沁水警方将女儿解救回来才知道,原来女儿在河北邯郸误入传销组织。
2009年12月23日,沁水县樊村河乡一位村民报警,称其女儿石某在外打工于2009年12月4日与家人失去联系,12月15日,女儿突然用显示为北京区号的固定电话向家里要钱,称自己在北京玩时不小心将别人的相机弄坏,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否则将被人带往甘肃。12月17日,女儿又用显示为甘肃天水区号的固定电话给家里打电话,称自己已被带往天水,并表示如果家人不及时寄钱,自己将被人杀害。
接警后,沁水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发现电话的实际通话地点在河北省邯郸市,遂赶赴邯郸进行调查。2009年12月25日晚,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石某和一起被骗的同村村民王某解救。
原来,年仅18岁的少女石某、王某于2009年12月初被他人骗往河北省邯郸市做传销,二人被传销组织人员“洗脑”后,利用可随意显示号码的公用电话给家中打电话,谎称自己被挟持,以达到和家人要钱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