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投稿 | 搜索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 歌舞厅老板收到8万元罚单

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场所 歌舞厅老板收到8万元罚单

2009-12-31 10:45:14  作者:朱炜君 陈国强  来源:桐乡工商局  点击:
关键字:传销 场所 歌舞厅 罚单

  近日,位于桐乡市区梧桐大街的长盛歌舞厅的老板收到了一张8万元的罚单,这是他为一个多月前为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付出的代价。

  这是桐乡市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以来,首次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东实施行政处罚,足以震慑那些为传销人员活动提供方便的房东。桐乡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以后将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场所的房东进行重罚。

  今年11月9日,桐乡市工商局接到群众反映,桐乡市区梧桐大街的长盛歌舞厅内聚集着大量的传销人员,他们应该是在开庆功会。接到举报之后,工商和公安部门联合出动。到了现场,只见一个女人在台上神采飞扬地演讲,而下面则密密麻麻地挤了八九十人。

  执法人员认定这是传销组织所谓的“成功见面会”,其实就是传销大会,执法人员随即捣毁了这一组织,并将涉案人员全部带走。不问不知道,一问还真有来头,经过调查发现,这次传销大会竟然有两名B级传销人员在场,而所谓的“成功见面会”,就是这两名B级传销人员向其他人员讲述自己的“成功经历”,以“鼓励”其他传销人员。随后,包括两名B级传销人员在内的10名头目被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而为传销大会提供场所的长盛歌舞厅也被责令停业并被立案调查。

  据介绍,今年11月9日,长盛歌舞厅的负责人俞某将该歌舞厅的空余场地租给传销组织使用。双方约定,使用半天的费用是500元,预付100元的订金,其余的400元等活动结束之后付清。让双方都没有想到的是,传销大会还没有结束,就被执法人员捣毁了,俞某没有收到余款,却获得了罚单。

  今年3月份,工商部门召集打击传销协作会议的时候,工商部门与一些宾馆、中介以及娱乐场所的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要求宾馆、歌舞厅以及中介机构等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服务,并积极举报涉嫌非法传销的承租人。责任状都签订了,却还是为传销组织提供便利,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俞某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责任编辑:鸣仁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版权说明:

    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原作者不愿意将文章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者根据您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 尽快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直销网联系。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zhixiaowan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广而告之

页底导航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家专栏 |  非法传销 |  直销企业 |  教育培训 |  健康美容 |  直销人才 |  直销杂志 |  资料下载 |  招聘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