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投稿 | 搜索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四川去年取缔传销窝点373个

四川去年取缔传销窝点373个

2010-02-10 00:43:06  作者:郭洪波 李正勇  来源:天府早报  点击:
关键字:四川 取缔 传销窝 373个

成都
    QQ聊天“勾”大学生做下线

    2009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和公安执法人员前往双林路富临大厦8楼、太升大厦等地,依法取缔了多个“科士威”聚集点。

    在富临大厦8楼E座的一套房子内,6个房间内都挤满了人。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还发现,科士威公司在成都不仅没有营业执照,而且其销售的部分产品还无中文标识。

    成都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工商局和公安局在前两次调查中发现,科士威参与者并不以购物为目的,目前加入该组织的人员仅成都就有700—1000人,其中多个窝点记录显示,该组织以大学生为目标,已初步认定科士威公司在成都的销售模式涉嫌传销。他表示,科士威公司已被市工商局和公安局列入“黑名单”,并已对该公司在蓉骨干分子进行了重点监控,一旦时机成熟,执法部门将采取行动一举将其端掉。

记者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43件,较上年增加30件,移送司法机关54人,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73个,解救人员1182人,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7755人,遏制住了传销向西部蔓延的势头。

    典型传销案例

    绵阳

    4年共5万余人入伙的传销大案

    2009年12月初,绵阳市对外公布了破获假冒天狮传销案件。

    根据通报,2003年底以来,籍贯安县的犯罪嫌疑人陈小宁,经安县当地人谢某邀约,在河南安阳市加入假天狮传销团队,该传销团队假冒“天津天狮”公司的名义,采用“五级三阶制”的模式开展传销活动。陈小宁加入该传销团队后,发展其哥哥陈红兵、朋友王华建、妻妹夫卿润成加入,并通过这三人层层发展下线人员加入。

    2005年初,陈小宁晋升到假天狮传销团队A级别,在掌握了该团队传销运作的模式和方法以后,跟随其上线谢某,将自己的下线团队人员从原来的传销团队中独立出来,由其操控并按照原假天狮传销团队的“五级三阶制”模式和操作方法,单独进行运作。从2005年开始,他所带领的假天狮团队逐渐发展成活动区域到四川、山西、河南、湖北、江西等十余个省市,加入人员众多,组织严密的传销团伙。至2008年11月该案最终爆发,该团伙参加人数达58000多人,非法经营额为2亿余元。

    2009年4月到5月,当地公安部门先后将该传销团伙的陈小宁、陈红兵等五名主犯抓获归案。

    眉山

    一天捣毁11窝点6个“老总”落网

    2009年11月22日,眉山市工商、公安部门一天内共捣毁传销窝点11个,挡获传销人员60余人,刑事拘留涉嫌组织传销活动的嫌疑人11人,其中老总级别6人,大经理级别5人。

    2009年10月,眉山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得知:一伙重庆籍的人在眉山中心城区进行传销活动。民警经过周密细致调查,查明该团伙以私募消费为由,以拉人头方式入会,入会需缴纳21股计人民币69800元后可返利19000元,该传销团伙以回报高额利润为诱饵,引诱群众入会,其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执法人员通过立案侦查获得线索:2009年11月中旬,该传销团伙的老总将来眉山与传销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对此,眉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抓捕方案,于11月22日实施了抓捕。

    打传新政

    温江建立“打传联席会议”
  
近日,温江区成立了“成都市温江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打传”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报“打传”典型案例。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公安严打名人代言传销

    早报讯近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传销黑名单库”的管理和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打击传销犯罪的效率。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会同工商管理机关,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态势。同时,针对传销组织经常通过请名人代言、参与各类慈善、公益活动等活动,假借高新技术产业等名义,以及编造政府扶持等谎言,制造影响、混淆视听,欺骗社会公众上当的做法,着力加强舆情引导,及时揭穿传销组织的谎言,引导社会舆论共同抵制传销。

责任编辑:鸣仁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版权说明:

    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原作者不愿意将文章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者根据您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 尽快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直销网联系。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zhixiaowan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广而告之

页底导航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家专栏 |  非法传销 |  直销企业 |  教育培训 |  健康美容 |  直销人才 |  直销杂志 |  资料下载 |  招聘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