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特大传销团伙14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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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一特大传销团伙中的“女总管”谢雪梅,1人竟然发展下线2000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能量之大让人吃惊。10日上午,谢雪梅等14人被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判处13年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谢雪梅等14人分别来自四川、重庆、海南、甘肃、河南等地。自2005年春天开始,谢雪梅等人在淮南地区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案发时,谢雪梅已经发展下线2000余人,全部是外省人,且每发展一名下线,收取入门费用2800元/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谢已经发展成“总管”级别,其发展的两名直接下线又各发展下线1100余人。另13人分别系该传销组织的业务总管、业务经理级别,有的还被自己的上线分派到陕西、湖北等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个人涉案金额也从3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各被告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符合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其中谢雪梅、明升军、明升富、林强为传销组织“总管”,涉案金额各数百万元,被告人涂义等为传销组织“经理”,涉案金额分别数十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依法判处谢雪梅等“总管级”人员13年、10年等有期徒刑,分别判处涂义等“经理级”人员5年、4年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