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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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活动祸国殃民,打击传销势在必行。6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工商局和公安厅领导在南宁参加了会议,并就广西强力打击传销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据统计,当前广西共有传销人员近10万人,涉及金额数十亿元,涉及地域主要包括来宾、北海、桂林、钦州、南宁、玉林等地。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蔓延高峰期,对人民财产安全、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重大危害,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一颗毒瘤。广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周永康、孟建柱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郭声琨、马飚等自治区领导也分别作出批示,打击传销行动势在必行。
目前,广西非法传销行为随着近阶段的发展出现了新的特点:首先其人员机构更为复杂,从以前的农民、低收入人群扩展到现在的大学生、企事业人员、高级知识分子;其次、其欺骗性更强、活动方式更隐蔽,以前非法传销人员大多在城中村等落后区域活动,而现在却扩展到写字楼、茶庄、高级娱乐场所;第三、宣传手法翻新,社会危害严重,他们利用社会学、心理学等各类学科,以及他们聘用某些专家学者所出的传销书籍,对大众进行传销思想灌输。有的人还打着北部湾经济建设发展的旗号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
经过广西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广西已经在打击非法传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据自治区工商局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5月,广西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万多人次,立案查处传销案件93件。其中在南宁,清查传销窝点689个,教育劝返传销人员3531人,查缴传销物品一批,并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传销骨干人员84名,有力的打击了非法传销人员的气焰,但就目前广西的形势来说,还有更多的任务需要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