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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12市签署打击传销合作协议

12市签署打击传销合作协议

2009-06-05 09:39:54  作者:晏飞  来源:中国徐州网  点击:
关键字:签署 打击传销 协议

      6月3日,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协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仲攸平讲话,副省长、徐州市委书记徐鸣致词。江苏省工商局局长佘义和、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副局长沈根申、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张振飞、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王春敬,市领导顾林岗,徐州周边11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以及公安、工商等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仲攸平说,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工作。近年来打击传销的实践表明,只有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密切协作,才能形成合力,取得实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向政府汇报传销活动的形势、查禁工作情况以及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取得政府支持。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部署、大要案件线索、典型案例和遇到的问题等重要信息都要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联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徐鸣在致词中说,徐州将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城市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相互帮助、完善机制,坚决打击区域内传销违法活动,坚决取缔成规模传销群体,为规范区域市场秩序,推动区域社会共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枣庄、济宁、日照、临沂、菏泽、商丘、淮北、宿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建立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协作机制。协议约定,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整合区域打击传销力量,最大限度挤压传销空间,促进市场规范、维护社会稳定,四省十二市建立四项机制打击传销。一是建立打击传销协作组织机制。由综合治理、公安、工商等部门参与,原则上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地区协作会议,组织一到两次集中打击传销统一行动。二是建立打击传销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流机制。依托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数据库,建立打击传销信息平台,对传销组织和成员进行数字化监控和打击。各市每月总结并通报本地区传销活动动态情况。三是建立打击传销执法办案的协作机制。十二市统一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在集中行动中清理出来的传销人员一律遣送原籍,不得就地遣送。各地区要加强对侦(查)办跨地区传销案件的协作,主动通报案件线索,积极配合跨地区传销案件的调查取证。四是建立打击传销区域联防机制,对涉嫌传销的窝点和组织进行重点监控。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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