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连续5年保持传销活动“零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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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以来汕头市连续5年保持传销活动“零发案”。在2008年度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督查考核情况通报中,该市打击传销工作继续保持“四类地区”(即无传销地区),且考核得分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最高。
近年来,该市各级政府及工商、公安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坚持“打、防、监、控”多管齐下,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方联合行动,全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结合该市实际先后制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专项行动联络员制度》、《专项行动信息互通制度》、《专项行动案件移送制度》和《专项行动责任追究办法》等5个制度和措施办法,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具体工作中,该局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把打击传销的任务按辖区落实到派出所、工商所和社区居委会,并切实发挥社区居委会人熟地熟的优势以及治安保卫委员会和群众义务巡逻队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口较为集中场所的清查监控。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224人次,车辆1427车次,检查各类经营户5586户,清查出租屋6136户。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还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110”为受理平台,及时收集和掌握传销活动的动态和信息,并落实联络员制度,相互通报案件线索和案件信息,及早对各类传销活动苗头作出快速反应,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同时,结合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工作,认真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目前该市金平区创建无传销社区160个,龙湖区创建无传销社区91个,分别占社区数的100%和95%。
该市打击传销工作还十分重视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地展开宣传攻势。去年以来全市共悬挂打传宣传横幅175条,张贴宣传画14657张,发放宣传资料39780份,并在汕头电视台先后6次专题宣传报导相关打传案例及警示信息,在汕头日报刊登解读传销活动新特征,抵制传销陷阱,防范诱惑受骗上当的文章专版,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坚定态度、坚强决心,深刻揭批传销的危害性和欺骗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同时,根据传销组织的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在学校、社区、工业区、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悬挂横幅、张贴海报、派发宣传资料,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