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投稿 | 搜索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强制“洗脑”传销 非法拘禁获刑

强制“洗脑”传销 非法拘禁获刑

2009-04-30 08:25:08  作者:丁金荣 马奔  来源:新华报业网  点击:
关键字:洗脑 传销 拘禁 获刑

   郭某等三人被人从外地骗来做传销,非但没有脱离,还将刘某骗至溧阳,劝刘某和他们一起做传销,刘某无奈从三楼跳下。近日,郭某等三人被溧阳法院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郭某、毕某、张某三人均系受人所骗来溧阳市做传销。2008年12月21日,张某以请被害人刘某游玩为名将其骗至溧阳市,次日又将其带至该市溧城镇三家村116号三楼出租屋内,找借口扣押了刘某的手机,郭某、毕某、张某等人对刘某进行“洗脑”劝刘某一起做传销,并以出门安排人员陪同、平时锁上楼梯门等手段剥夺刘某的人身自由。2008年12月26日下午1时许,当刘某拿着行李要求开门离开时,毕某等人即上前阻拦,被害人刘某感觉自己无法脱身,即趁人不备从三楼阳台跳下,致左脚及左手骨折。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分析:其损伤为轻伤。

  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毕某、张某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鸣仁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版权说明:

    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原作者不愿意将文章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者根据您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 尽快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直销网联系。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zhixiaowan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广而告之

页底导航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家专栏 |  非法传销 |  直销企业 |  教育培训 |  健康美容 |  直销人才 |  直销杂志 |  资料下载 |  招聘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