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A级传销头目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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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中午12时许,随着广州至青岛的T162次列车在徐州火车站停靠,“康贝美”传销组织的A级头目胡金德,被我市警方从深圳押解回徐。
今年9月,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县城一宾馆内,将正开会的几名传销人员抓获。经查,这批传销人员中有3名是传销组织的B级人员,也就是骨干力量,其余均为他们发展的下线。根据B级骨干供述,他们的首领、也就是A级头目叫胡金德,是湖南人,但具体在什么地方“办公”并不知晓。而这个传销组织所用敛财的“幌子”是“康贝美”化妆品,每个被发展人员均需花2900元认购该化妆品,才算正式加入该组织,取得发展他人的资格。目前,该组织以我市丰县、沛县为据点,已发展来自各地的传销人员1000余名。
由于案情重大,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并在沛县将另一名B级骨干抓获。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传销组织的A级头目胡金德可能潜藏在深圳地区。10月28日,专案组人员到达深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经过连续多天的蹲守,终于将潜藏在其姐姐出租屋里的胡金德抓获,并查封了他的个人财产。
据胡金德交待,2004年,他被女友以做服装生意的名义骗至山东,拉进了传销组织。他入传销组织所交的2900元“会费”让他心疼不已,为挽回损失,只好拼命发展“下线”,并渐渐干出了“经验”。从“入行”起,短短四年多的时间,他已从一名最底层的传销人员,“成长”为最顶层的传销头目,旗下传销人员1900余名,非法经营额达600余万元。其主要据点设在湖南、江西、山东及我市。他做到了传销头目,就不需要再发展下线,只要坐在“家”中进行收钱、管理和分配就行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徐州警方提醒
传销人员认购的化妆品均为市场上没有的产品,通常是委托一些加工厂私下加工的,其成本连认购价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根据我国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未经许可不得无店铺直销,更禁止通过发展下线、交纳入门费的方式收取提成。胡金德传销组织名义上为认购化妆品,机构内部却连像样的物流配送部门都没有,认购化妆品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发展“人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