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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亳州市严防传销“回潮” 房屋租给传销者将受罚

亳州市严防传销“回潮” 房屋租给传销者将受罚

2008-10-30 09:36:37  作者:王永胜  来源:安徽新闻网  点击:
关键字:亳州 传销 受罚

   昨日下午,全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表彰会召开。会议指出,对租赁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屋除实施停水、停电外,还将对出租屋主或中介机构实行立案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

  据了解,自8月份全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以来,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的牵头下,市区两级联动,公安、工商联手,依托基层组织迅速掀起了打击传销活动的高潮。各镇(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出租屋、宾馆、广场、公园等场所的巡查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捣毁一大批传销窝点,遣散大批的传销人员,基本清除盘踞在我市的外来传销人员,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针对往年在春秋、春节前后传销活动易发生回潮的现象,我市各职能部门将继续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巡查、复查,及时堵截整批传销人员的进入;对租赁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屋除实施停水、停电外,还将对出租屋主或中介机构实行立案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

  大会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等20个先进单位和曹晓明等30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领导时侠联、汤涌、祁述志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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