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传销头目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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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援西部大开发为借口发展下线
打着“纯资金运作模式”支持西部大开发计划的旗号发展下线,80后女传销头目在花都区疯狂组织传销,近日被花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住在花都区的女子陈某是一名80后,来自湖南。2006年至2007年间,陈某和女伴阿朱伙同陈运梅(另案处理)等人在南宁,打着“纯资金运作模式”支持西部大开发计划的旗号发展下线。要求参加者缴纳3800元即获得会员资格,之后按照3300元每份进行申购,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骗取财物。据查,该传销组织不以推销产品为手段,不限制下线的人身自由。陈某、阿朱都是该组织中的“老总”级人员,至两人被抓时,已伙同陈运梅等人收取约百万元。花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阿朱是该传销行为的组织和领导者,遂对陈某作出如上判决,阿朱则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