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分子悔恨泪冲刷不掉“害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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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搞传销非法拘禁终获刑
22日上午,当年仅24岁的蒋某听到自己因参加传销组织并非法拘禁他人而被判刑6个月时,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今年6月,来自广东的蒋某与传销组织其他成员一起来到横店镇,租下了桥下社区双白小区乔某家的阁楼,建立了以蒋某作为“家长”的传销组织窝点,动员其他成员诱骗亲友加入这个组织。8月8日,这一传销组织的成员黄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朋友曾某骗至传销点,欲发展他从事传销活动,蒋某为了让曾某留下,把曾某的手机卡换成无话费的卡,防止他用手机与外界联系。
8月9日,觉得上当受骗的曾某明确表示要求离开传销组织,却遭到了蒋某的阻拦。为了防止曾某逃跑,蒋某将曾某的房门反锁,同时还安排文某和黄某对他进行24小时的监视,限制曾某的人身自由,直至曾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庭上,蒋某哽咽着说,他也是被其他传销人员拉下水的。被捕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真正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