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投稿 | 搜索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传销分子悔恨泪冲刷不掉“害人”罪

传销分子悔恨泪冲刷不掉“害人”罪

2009-12-25 18:51:53  作者:张耀  来源:东阳新闻网  点击:
关键字:传销 悔恨泪 害人罪

  强迫他人搞传销非法拘禁终获刑

  22日上午,当年仅24岁的蒋某听到自己因参加传销组织并非法拘禁他人而被判刑6个月时,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今年6月,来自广东的蒋某与传销组织其他成员一起来到横店镇,租下了桥下社区双白小区乔某家的阁楼,建立了以蒋某作为“家长”的传销组织窝点,动员其他成员诱骗亲友加入这个组织。8月8日,这一传销组织的成员黄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朋友曾某骗至传销点,欲发展他从事传销活动,蒋某为了让曾某留下,把曾某的手机卡换成无话费的卡,防止他用手机与外界联系。

  8月9日,觉得上当受骗的曾某明确表示要求离开传销组织,却遭到了蒋某的阻拦。为了防止曾某逃跑,蒋某将曾某的房门反锁,同时还安排文某和黄某对他进行24小时的监视,限制曾某的人身自由,直至曾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庭上,蒋某哽咽着说,他也是被其他传销人员拉下水的。被捕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真正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

责任编辑:鸣仁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版权说明:

    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原作者不愿意将文章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者根据您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 尽快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直销网联系。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zhixiaowan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广而告之

页底导航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家专栏 |  非法传销 |  直销企业 |  教育培训 |  健康美容 |  直销人才 |  直销杂志 |  资料下载 |  招聘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