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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传销组织成员索要“入会费”未果持刀泄愤酿恶果

传销组织成员索要“入会费”未果持刀泄愤酿恶果

2009-10-14 18:41:56  作者:孔博  来源:新华网  点击:
关键字:传销组织 入会费 持刀 酿恶果

      一个非法传销组织的几名成员向其上线提出退回“入会费”,当他们得知该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为泄愤而持刀行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名行凶者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星与同案人赵世旺、刘旺锐(均已判刑)等人均是非法传销组织“香港盖世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传销人员。2004年4月16日中午,叶星与赵世旺、刘旺锐等多名传销人员向该组织的上线人员顾爱华提出退回各自交纳的“入会费”3800元。当天下午2时许,顾爱华与其丈夫王全金以及邓杨生去广州市天河区一出租屋,与传销人员衷水文等人商谈退回“入会费”的问题。顾爱华提出要自己的上线来解决,一些传销人员遂将王、邓二人扣押于出租屋内。随后,顾爱华与衷水文等人到一酒店与该传销组织的高级人员谈判,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叶星、赵世旺、刘旺锐得知谈判破裂后,为了泄愤,购买了西瓜刀和菜刀,冲入扣押王全金、邓杨生的出租屋,持刀向两人身体乱砍,致王全金伤重死亡,邓杨生受重伤。作案后,叶星等3人将作案工具弃于现场后逃离。2008年12月19日,叶星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向福建省寿宁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考虑到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故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处叶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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