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赚钱是陷阱 网络传销真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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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于网络传销,结果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10月9日,李某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传销罪批准逮捕。今年23岁的李某系沅江市三眼塘镇人。2008年10月的天,她在上网时,看到杭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代理的广告。正在找工作的李某马上与该公司的“市场总监”联系。对方告诉她,只要缴纳3300元就可成为“会员”,会员如介绍更多人加入公司,就可获得积分,积分可兑换成现金并通过网络银行汇入会员银行账户。李某即通过网上银行交纳6600元成为该公司的金钻代理。此后,李某只想着怎样发展更多的会员,获取公司“积分”赚钱。短短半年时间,她就发展会员近400人,交纳的会费多达380万元。李某也因此获利公司给予的推荐奖、下线人员交纳会费所产生的对碰奖等40余万元。
2009年5月,李某觉察传销活动已败露,迅速潜逃。2009年9月底,李某在浙江被公安机关抓获。
编后:网络传销,因为自身更具隐蔽性,也因为网络本身具有虚幻性,所以更容易诱惑人上钩,只有认清传销本质,才能识破骗子的伎俩。李某既是网络传销的受害者,也是害人者,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