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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卧底故事(续):山西长冶工商公安曲折出击

卧底故事(续):山西长冶工商公安曲折出击 (2)

2009-09-01 15:09:09  作者:  来源:山西晚报  点击:
关键字:卧底故事 工商公安 出击

 

  C 反复寻找终发现线索

  28日4点,长治城郊街头,只有早起的清洁工挥舞着扫帚打扫街道。本报记者早已驾驶着卸了牌照的车辆,行驶在赶往现场的途中。

  停车、熄火,记者蹲守在鹿家庄人民剧场对面的巷子里,但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往日街头三三两两匆匆集结的传销人员,却一个也没有出现。

  “不会是因为有人离开,他们警觉了吧?”记者商量后决定,再蹲守十多分钟,如果还没有动静,就撤离。

  时近5点,剧场对面的小院,仍然没有丝毫动静。

  “改变‘战术’,寻找新的突破口。”针对鹿家庄一带传销窝点较多的实际情况,记者迅速调整了思路。

  静静的街头,记者驾车从村东绕到村西,又从村西回到村东,还是不见任何动静。

  村中一条街道边,一位中年老农就着昏暗的街灯打着烧饼。每天,早起的传销人员,大多会来这儿花五毛钱,买两个烧饼充饥。

  “前些天那些‘上课’的人呢?”假借买饼子,记者和老农聊起来。

  谁知,老农也一头雾水:“以前这会儿,他们都出来了。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见。”

  重新发动汽车,记者再次沿着曲折的街道,一路寻找。

  到鹿家庄村东的一条小巷时,5个形色匆匆的身影,在薄明的晨曦中,终于出现。穿过两条街巷,五个身影最终在一处高墙、铁门前停下。几个人嘀咕一番后,推开虚掩的小门,进入院内。

  3人、2人、5人、1人……陆续进入院门。蹲守十多分钟,记者确信,这一定是另一个传销窝点。“蛰伏”了半小时,等院内传来传销头目洪亮的讲课声,记者才兵分两路,一人继续蹲守观察,一人驾车寻求“外援”。
 

  D 农家院解救64名传销者

  6点30分,鹿家庄村边的长治市工商局郊区分局,30名公安、工商人员早已整装待发。记者一回来,张兰芳立即指挥人员,紧随记者赶往村中。

  鹿家庄复兴街口,一名看似闲游的中年男子,看到一排车辆过去,立即拿起了手机。记者的视线内,三十多米外的疑似“窝点”院门口,一名青年女子迅速接起手机。

  短短两三分钟,车辆已全部停在院门口,女子匆匆挂断电话,站在了一边。事后,经公安部门调查,男子和女青年,正在为院内的聚集者放风。“开门!开门!”张兰芳率先冲下车,民警们迅速将整个院落包围。但院内,一男子良久才慢慢出来,打开紧锁的大门。

  院内,坐北朝南的二层楼房里,一层中间的两间屋子挤满64名男男女女。一位年轻男子,搓着双手,想坐下,又匆忙站起来。他面前的黑板上,是刚刚擦过的粉笔痕迹。“你们在干什么?”“刚才讲课的人呢?”

  张兰芳询问,没有人应答。“你是什么地方的?刚才在干什么?”张兰芳走到年轻男子身边,继续问讯。

  年轻男子沉默良久,在张兰芳的追问下终于承认,他是重庆市南岸区人,今年23岁,姓冯。这次聚会,主要由他给大家讲课。冯某16岁初中毕业后到北京学习厨艺,后留在北京打工。今年8月初,他的朋友马某忽然联系他,说这边环境不错,好赚钱。冯某便辞掉原来的工作,来到长治。到了才发现,朋友所说的赚钱机会,不是做生意,也不是打工,而是朋友介绍朋友,亲戚介绍亲戚,每人交纳3300余元,通过发展下线赚取提成。

  屋内的问讯还在继续。屋外,民警已找到租赁这间房屋的人——22岁的女青年刘某。

  院主人介绍,刘某今年7月底找到他们,租下房屋,每天凌晨组织聚会、讲课。

  64名非法聚会者,年龄最大的,是来自安徽省庐县的高某,48岁。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和他相依为命。今年7月,朋友张某介绍他来的长治。
 

  登记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后,公安、工商决定将他们遣散,责令当天离开长治。“你们以后有没有决心,彻底远离传销?”“有!”“下一步做什么?”“回家!”

  民警问话,所有聚会人员又恢复了当时听课时的精神劲儿,高声应答。

  6点50分,批评教育后,公安、工商人员将刘某和房主魏某暂时留下讯问,其他人员在民警监督下,到长治市客运中心乘车各自回家。本报记者 任俊兵

  “没有产品,没有设备,现在的非法传销,就是拿所谓的感情忽悠人,用精神绑架人,然后靠人传销人,骗取别人的钱财。”工商人员对记者说。

  “我国目前的法律,对非法传销的处理、惩治,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打击传销,大多只能按非法经营罪,对涉嫌参与传销的人员进行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等。但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的是,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方可立案。”

  “正因为此,这些年,我们打击的传销团伙不少,但真正立案、移送司法机关判刑的,只有一起。”张兰芳说。

  说起打击传销,长治市工商局郊区分局局长李晋书满脸忧虑:“以前,传销人员带着证件、拿着产品,居住在聚会点附近。公安、工商部门多次打击后,他们已有了规避的办法:聚会时不带任何证件、物品。被查获后,人人说假话。金钱交易,则通过网上、银行汇兑……我们即便查获,也只能对非法聚会者做出批评,责令他们‘散伙’、回家。”

  结合这次的打击行动,张兰芳、李晋书等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对非法传销进行严厉打击、惩治。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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