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纯资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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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之凶险,还在于它如同精心编写的程序,根据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升级。
传销变形记
出生于20世纪60~70年代的中国人或许有过这样的经历:80年代初期的某一天,你会从邮递员的手中接到一封奇特的信件,信的内容大意是,你收到信后,给发信人寄上2元钱,然后照抄此信数十上百封寄出,不久你就会收到上百元。当时,寄100封信的邮资仅8元,这种不正常的“连锁信”的游戏,在当时曾经风靡一时。
“连锁信”是一个金钱游戏。然而,十年后,这种“土特产”和“舶来品”相结合,便长成了困扰中国二十年之久的传销毒瘤。与20世纪相比,现在的非法传销形式和手段紧跟社会热点不断升级,因此也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
变种1假直销
从2003年起,一些传销组织者在河南、湖南、湖北等地,假借“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招牌,以推销“伊丽诗儿”等化妆品为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新参加者需交纳人民币2800元获得加入传销组织的资格,并发展下线。
变种2连锁销售
知名的传销公司“深圳文斌”,从2001年前后便开始以连锁销售的名义开展传销活动。参与者需要交纳3800元,“购买”一套价值不到300元的西服和化妆品,然后发展下线,收取提成。
变种3资本运作
从2008年初,广西省就开始大力打击一种名叫“民间富人俱乐部”的新型传销。这种资本运作式传销借助投资或购房之名,对外销售一种名为“份额”的抽象物。加入该组织必须一次性交纳申购费69800元,购买21份份额,然后发展下线并收取提成,通过逐级发展累积份额实现级别晋升。
变种4远程教育
“全球教育网”是远程教育传销模式的代表。在全球教育网上花160美元注册后,可以获得一套电子商务包,并发展下线。这家网站目前在全国各省均有注册用户。
变种5网络广告推广
“每天只要点击相应软件上的广告,月收入就可达2700元,连续点击5年就可轻松赚取13万元……”2007~2009年,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网络广告推广”的名义,在全国迅速发展起几十万人的传销队伍。加入“世界通”必须花4496元一次性购买5张注册会员卡,成为“世界通”的代理商。代理商若发展出下一代代理商,就可以从对方交纳的卡费中获得8%的“市场拓展奖”,又可以从二代至四代代理商那里获得3%的“市场开拓奖”。
变种6网络销售
参与者需通过网上申购伪劣“金表”、首饰等加入,一次申购收取3800元,申购后即可发展其他“买家”。
变种7网络电话
靠传销“Mycool手机通讯软件”,一家名为美亚国际的传销组织吸引了全国65万名用户,共席卷资金达1.5亿元。它的操作模式是:提供价格分别为330元、990元、1650元、3300元、6600元不等的5种套餐,购买后三种套餐可以成为代理商,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分红。
变种8消费返利
消费返利式传销是使会员消费质次价高的商品,消费额的一部分返还给介绍人的一种传销模式。消费者花10元钱办理一张优惠卡可成为会员,一次性交纳最低加盟费1.58万元,可以成立商行。会员或商行介绍其他人加入成为新会员,从中获取提成。
传销为何屡尽不绝?除了其本身的狡猾与顽固之外,各种利益的暗中博奕,也许是更深层的原因。
灰色利益链上的博弈
尽管各地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几年来非法传销活动为何依然屡尽不绝,反而有卷土重来之势?除了传销活动更具隐蔽性,使得打击难度不断加大以外,传销背后的巨大灰色利益链,为其提供了一个隐形的支撑点。地方政府或出于眼前利益的考虑,或碍于骑虎难下的尴尬,对传销“手下留情”。经济与法律,利益与良知,便在这条利益链上进行着艰难的博弈。
传销泡沫
广西来宾,位于桂林和柳州之间的一个普通的县级市。就是这个常住人口仅有14万的小城,最多时聚集了10万外地传销者,成为广西省“四大传销重灾区”之一。
于长胜在来宾的一个居民区附近经营着一家杂货店。和当地其他杂货店一样,他的店门前摆放着一种矮矮的木床架,长约2米,宽1.5米,装上六个20厘米高的床脚,外面再包上布,就成了一张简单的床铺,这就是当地人口中的传销床,每张售价50~60元。除此之外,店里还有被褥、煤气灶、电炒锅、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甚至还有打包出售的“传销套餐”。
2005年,一直在外打工的于长胜在来宾传销最为鼎盛的时期开起了这家杂货店,两年时间里,靠这家店,他贷款在河西地区建起了一幢四层楼房,以层为单位出租给传销人员。
传销给来宾带来的变化真实地体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升格为地级市之后,来宾市出现了大量的建筑用地,再加上当地的自建房政策也相当宽松,越来越多的来宾人开始买房子或盖房子出租给传销者。于长胜说,每层房子的租金都在800元以上,而在六七年前,租金的价格仅为一两百元。而当记者问及他对外来传销者的态度时,于长胜毫不犹豫地表示欢迎。“因为他们来了,我们才能有房客,店里才能有生意。”隔了一下他又说,“但是他们不要扰民,不要闹事,不然政府要打击,我们的收入也会减少。”正是因为传销给生活带来了质的飞跃,来宾当地人不但不讨厌那些传销者,反而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这些围绕传销者的服务,甚至已经成为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
被绑架的地方经济
于长胜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个城市的变化。在菜市场里,当地的一种小菜已经从几年前的一毛五一斤长到了一元钱一斤,手机费不断上涨,银行里传销人员排起长队,街头小饭馆、杂货店林立,就连火车站前的三轮车司机,一天也能赚上一百多元……曾经有人算过一笔账,每人每天的生活费以4元计算,5万传销人员一年在来宾的消费就超过了6000万元。
传销渗透到了来宾市经济的每一个角落。整个城市都在为传销者提供服务,并享受其带来的利益。仅是全城的上千辆三轮车,按照每天每辆15元管理费计算,每年三轮车带来的管理费就是500万元。
也许正是这些收入,使得地方政府对传销的态度一直暧昧不明。据某位在传销组织中曾经做到过A级的“行业人士”透露,在广西,每一个规模较大的传销组织,都与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有着暗中的联系。“A级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处理和有关部门的关系,简单说,就是交罚款。”据这位“行业人士”说,每个级别的传销人员都有一个不公开的价码。“交罚款是一项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比如交8万元,你要主动要求只开2万元的收据。”
地方政府有利益的考虑,也有难言的苦衷。传销已经成为悬在来宾头上的一把双刃剑,“来宾现在的物价、房价里面的泡沫太大了,一旦需求不存在了,就会崩盘。”在当地的论坛上,已经有网友发出“传销绑架了来宾经济”的感叹。很多人都记得2006年10月当地政府打击传销之后的情景。那两天,整个城市如同陷入了昏睡,街道上空空荡荡看不到一个人。“政府已经是骑虎难下,一旦这么多传销人员都撤离来宾,对来宾的经济将是致命的打击。”来宾市工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畸形的经济发展,虽然来宾有关部门也在不断地打击传销,但却缺少彻底将传销赶出来宾的勇气。
服务无处不在
事实上,不仅是来宾,围绕传销所产生的产业正在每一个可能的平台上日益扩大。
在淘宝网上,用《三十八问答》、《西部精英必读》等书籍名作为关键词,随时可搜到售卖“连锁书籍”的网店。而这些所谓的“连锁书籍”,正是传销组织的必读教材。
据知情者透露,广西当地有一批专门编写传销教材的人员,还有一些私人印刷厂,专门从事这些传销资料的印刷。在南宁、北海、来宾等地的街头,无论是报亭、书店还是地摊,随处可见这些书籍正在“热卖”。
围绕着传销的互联网服务也在暗中进行。
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网赚程序”四个字,0.042秒之内可以查询到475000个搜索结果。从这些网站上,几百元即可购买一套专业的网赚程序,网站还提供域名申请、空间租用、代理备案等相关建站服务,只要花上一两千元,便可以建立一个网络传销的专业网站。这种“便利”让网络传销迅速在互联网上泛滥开来。
“打传”的尴尬
公正地说,各地从没有放松过打击传销的工作,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这种打击总是显得有些尴尬。
首先是传销尤其是一些隐性的传销,在打击时很难取得有力的证据。有效的物证仅仅是传销书籍、材料、通讯录,这些东西很容易藏匿。除非是在上大课的时候当场抓获,但现在的传销组织,尤其是以广西为主的南派传销组织,基本已经不再上大课。
另外,目前各地负责打击传销的主要是工商部门,而工商部门能做的就是罚款。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广西某地工商局人士称:“一般是派人到银行蹲守,发现有传销人员提取大笔现金就跟踪,然后采取行动,抓人罚款。接着按工商20%,公安10%拿回扣。如果是线人提供情报的话,就3家平分。”
这种打击方式显然很容易被传销者利用。因为即使有人被关押,只要交钱基本上也能放人。直到传销罪正式被纳入刑法,“目前也只能处罚到传销组织的最高层组织、领导者。”
链接:传销犯罪正式纳入刑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反传销协会的性质究竟是公益还是营利?反传销志愿者们一直在争议中坚持。
民间反传销组织的争议与坚持
2009年8月初,当记者拨通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的电话时,他正在前往黑龙江解救一个传销人员的路上。三年的时间里,反传销、解救传销者是他惟一的专职工作。他和其他的民间志愿者一样,在反传销的路上坚持着,努力着,同时也被质疑着,争议着。
李旭也曾经是传销的受害者,在江苏徐州的一个传销组织中,他曾经做到过B级。正是这样的级别,让他终于认清了传销的真相,于2005年底退出了传销组织,开始了自己的反传销生涯。
2008年底,李旭和当时比较知名的反传销志愿者叶飘零等几个人一起,成立了中国反传销协会。几个月的时间内,在全国发展起上千名反传销志愿者。目前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主要有几种:接受各地的反传销咨询,通过网络发布反传销知识与信息,撰写反传销文章,实地解救传销受害者。协会有10个专职的反传销志愿者,负责实地解救工作,“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外边跑”。
解救传销受害者其实是一项很专业的工作。因为传销对人的控制不仅在于行动,更在于思想。民间反传销志愿者的优势在于,他们都曾经是传销受害者,很多还在传销组织中做到过较高级别,熟知传销的内幕与细节,可以保证劝说、解救的成功率。
接到解救任务后,志愿者们会和受害者亲友一起前往受害者所在地,见面后对其进行劝说。“劝说传销受害者有很多技巧,这是一个‘反洗脑’的过程,就是用传销洗脑的方法来与被害者交流。”李旭说,协会的志愿者们都精通“反洗脑”之道,因为大家“都曾是传销高手,这种方法用得很熟练”。
靠这种方法,反传销协会目前的解救成功率达到95%以上,然而也正是这种解救,引起了社会上的一些质疑。
作为一个民间组织,资金一直是反传销协会面临的最大压力。“解救一个传销受害者,车费、电话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加起来,少说要500元,再加上协会中有十几名专职志愿者,这些人的生存问题总要解决。”在资金的压力下,反传销协会制定了解救的收费标准,异地解救传销受害者,其亲友要负责志愿者的往返车票、食宿,并向协会捐助人民币300元。
这种收费解救的模式,很快成为争议的焦点。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反传销协会的性质究竟是公益还是营利?面对记者的质疑,李旭表示,收费只是一个无奈之举。一是要求解救者太多,协会作为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民间组织,确实能力有限;二是很多志愿者的真实姓名、电话都公布在网上,难免引来传销组织的报复,之前便曾经发生过传销组织将志愿者骗到当地进行围攻的情况,收费可以一定程度地避免这种事件的发生。“一旦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我们马上全部免费。”李旭说。而现在协会所能做的,就是将收费标准、资金用途、账目情况全面公开,接受各界的监督。
除了资金之外,另一种压力来自于安全方面。由于阻挡了一些传销组织的“财路”,反传销协会时常接到威胁、恐吓电话,而每一次异地解救行动更是小心翼翼。曾经有一次,在解救的过程中,一位志愿者被传销组织连砍了4刀。“作为民间组织,身份非常尴尬。不能很好得到有关部门的配合,自己的权益与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出于安全考虑,每一个解救请求他们都要再三仔细鉴别,解救时的见面地点也都选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李旭说,目前他们正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请其作为协会的监管单位。而在这个申请通过之前,他们还只能一切靠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