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携带家中储蓄不辞而别 丈夫疑其传销忙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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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晚上携带家里所有3万余元现金包括孩子的书学费不辞而别,丈夫疑其遭传销。几天后妻子从外地打回电话……
今天上午,记者在绵阳市高新区普明派出所看到,一位情绪激动的男子坐在椅子上反复翻看手中的4张照片,身边还有一位60岁左右的岳母。在和该男子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此男子姓刘,今年39岁,家住高新区普明镇,现在成都上班。其妻子何某于2009年7月26日晚上携带了3万余元资金不辞而别,在8月5日,多日联系不上的妻子从福建泉州打来电话时:“我现在处境很为难,让娃娃好好读书。”
刘某说,7月26日晚上妻子告诉儿子出去扔垃圾,后来就没有回家。家里14岁的儿子在前几天被玻璃划伤了脚,脚踝处肿的透亮。以前妻子最爱儿子,刘某在外上班期间,她总是把儿子照顾的很好,不知道这次怎么扔下受伤的儿子狠心一走了之。8月1日,刘某得知妻子不辞而别后,马上从成都回到绵阳并报案,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帮他找到妻子。“我这几天把电话都打爆了,就是联系不上她。心里确实很慌!”刘某说,他还给记者看了手中的4张照片,都是刘某和妻子的合影。
随后,刘某向记者展示了妻子的手机通讯记录,妻子何某在离家这几天的常联系人,一共七个电话号码。他说:“我打电话去问这些人我妻子在哪里,都说不晓得。后来,我再给他们打电话时,就打不通了。我妻子在5号早上9:05给我打来电话,说她现在在福建泉州打工,处境很为难。”
刘某说:“这是我岳母,她今天也接到了电话。她7月28号就从平昌县赶过来了。”记者看到,这位母亲一直默默无语的坐着,眼睛红红的。民警告诉记者,就在他报案当天晚上9点左右,其妻子何某也来报案,声称与刘某关系不和,经常受其殴打,多次与刘某协商离婚但刘某不同意。但是,刘某又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说其妻子被卷入传销,这仅仅只是属于他的猜测,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警方尚且不能立案。再者,何某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她有自由去想去的地方,鉴于刘某想通过警方的帮助将其不辞而别的妻子找回来的心情可以理解,具体能不能立案还得看今后情况如何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