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违法 露头就打
2009-04-21 18:24:18 作者: 来源:新疆电视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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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关心的就是我们关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中,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明确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近期自治区工商部门就开始了一场集中打击传销的行动。前两天,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在水磨沟区劳动街一处居民出租屋内,成功端掉了一个涉嫌以传授电脑技术和俄语知识为幌子进行传销的窝点。当场抓住涉嫌传销人员近十名。
传销人员:“我们在讲那个就是一个3G服务通讯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你是什么人?”传销人员:“我是一个在这讲解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你是在这讲解的,你这是个什么公司?”
当天中午一点多钟,当执法人员来到这座居民楼二楼的这间房子时,有近十人正在收听收看着一台投影机上播放的香港某公司营销无实物产品的介绍。经过搜查,执法人员从查获的数十本收款收据上看到,这里所招收学员的收费从200元到6000元不等,收费项目以教授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俄语课程为主。据这个传销点的负责人说,他们是去年五月进入新疆的,组织设有会员制和日薪制,以无风险奖为诱饵,吸收会员,然后让会员发展下线。
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经检一科科长陈轩波:“只要买了他的产品就具备销售和发展会员,也就是下线的资格,那么在这个传销里面,主要目的是以会员拉会员,让会员进一步所谓的利润,这里面构成了我们打击传销条例的传销四点,要素全部具备。”
据了解,这是近两年全疆发现和打掉的首例以电子软件网上娱乐为平台的传销窝点。该传销组织,以消费的模式欺骗消费者,以所谓的高科技蒙骗消费者,传销模式新颖,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所有涉嫌传销的物品进行了查扣。
自治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经检一科科长陈轩波:“这种传销是我们新疆,近一两年比较新的,那么作为我们来说,自治区工商局全疆工商局这两年可以说对传销是露头就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