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恋被骗入传销 照葫芦画瓢拉新网友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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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聊天,新疆女子孙某被人骗光积蓄。为报复,她“变脸”上网寻找“猎物”,一名新疆小伙掉进了她设下的传销陷阱,最近,两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全州县法院判了刑。
网恋男友原是传销人员
去年1月,新疆女子孙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全州小伙文某(在逃)。几次网上闲聊后,两人聊得很投机,双方开始“网恋”。
同年2月份的一天,正当孙某为找不到工作发愁时,文某对她说:“来全州和我一起做生意,不用出去跑腿,也不用租门面,只是拿几万元本钱,一个月下来可以轻松挣1万多块。”
听到男友这一说,当月底孙某就从新疆来到全州。文某带着她在全州到处游玩。 10天后,文某骗孙某拿出2万多积蓄,购买传销公司的产品,正式加入传销。
孙某在传销组织呆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身边的人都不是在做生意,而是每天在拉人头加入进来,就问文某:“大家都不做生意只拉人头,你们是不是传销组织?”
接下来,文某开始慢慢疏远孙某,几个月后,他向孙某提出了分手。
“变脸”上网寻找“猎物”
去年4月,孙某已身无分文,几年的积蓄全部被骗入传销组织,几经思量,她决定“照葫芦画瓢”,通过网上聊天的方式寻找“猎物”。
一名新疆小伙成了她的“目标”。小伙姓孔,33岁,高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平时喜欢上网,因刚和女友分手,天天泡在网上聊天。
两人网聊了半个月后,孔某对素未谋面的网上女友产生了感情。
去年11月,孙某在网上对孔某说:“你来全州和我一起做,我有个项目,只要交几万元,就可以挣大钱。”孔某心动了,东凑西借带着6万多元来到全州,交钱加入了传销组织。
此后,两人为多挣钱,每天上网发展下线。今年元月,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全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调查,截止到今年元月,孙某和孔某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下线,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非法所得1万多元。
全州县法院审理此案后,分别对两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上万元的罚金。
传销花招多市民须警惕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现在传销花招多,一般传销组织打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行骗,有的还以“国家搞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有的传销组织利用境外服务器,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取传销款和发放奖金,违法活动更为隐蔽。一些公司假借“直销”名义,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业绩为依据提奖金;还有的传销组织以招聘、实习、介绍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等等。
为避免上当受骗,希望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警惕各类传销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