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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政策法规首页 >> 直销法规 >> 中国直销立法前夜 四家直销实验基地悄然挂牌

中国直销立法前夜 四家直销实验基地悄然挂牌

2004-05-31 00:00:00  作者:root   来源:互联网  点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 08:40 北京晨报

    一张门票3000元,只为听一场直销业的论坛。在直销业年内立法的“热空气”中,上周,北京的一场直销论坛开出了这样的天价门票。3月20日至21日,“中国无店铺营销业态与直销模式学术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内企业踊跃参加,场面相当火爆。对当年的那批直销业人士来说,论坛上传递的信息物超所值。业内人士称,北京的这次论坛将成为有关部门立法的参考意见。

    不久前,商务部表示,年内开始中国的直销立法进程,消息一出,反响巨大。按照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在加入WTO三年后要为“无固定地点销售”立法,但几年前传销业的疯狂使这一行业几近毁灭,“直销”变成了一个令人恐惧的词语。

  记者昨天获知,安利、雅芳等外资直销商热盼的《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草案已经成型,但是,中国直销行业的立法仍在酝酿之中。因此,上周国内企业为打探直销立法最新“精神”,400多名企业代表自掏腰包,从全国各地涌向北京。

  目前,许多国内企业已在直销业的“大门口”蠢蠢欲动。

  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目前在我国已经有四家“直销试验基地”企业在低调运作之中。就在几天后,简阳正田实业有限公司将挂牌成立“直销研究实验单位”,成为西部惟一一家被列为实验点的公司。另外三个试点分布在湖北、宁波、大连。成为直销试点被国内企业视为获得合法直销身份的“金钥匙”。

  一位长期研究直销业的专家告诉记者:“直销立法能否尽早出台,关系到内资和外资能否获得平等的地位。”

    直销立法的最大“绊脚石”:对“直销”界定困难

  在上周的北京论坛上,专家们对于何谓直销意见不一,只是在直销必须遵守的原则上达成共识:直销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各项税法;消费者的利益不能受到损害;不能以发展“人头”为目标,变相集资。

  只有在有效制止传销重新“入局”上把握十足,中国的直销立法才能真正驶上“快车道”。

                                                  记者 刘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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