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爱健康直播虚假宣传饮品可治肝病被罚3万元
发布: 2026-10-26 12:36:31 作者: 佚名 来源: 食安时代
10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一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起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弘爱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对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案。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华监管局的《违法线索移交函》,反映当事人弘爱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在“小鹅通”平台直播销售“天美仕黄精蛋白肽饮品”过程中,宣称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经查当事人作为协办方与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龙泉驿区某酒店举办“爱奇国际西南市场启动会”,会上宣传人员陈某分享其使用“天美仕黄精蛋白肽饮品”治好了乙肝小三阳、大三阳和肝硬化的经历,以此作为证明和推荐,当事人现场录制视频存放于“小鹅通”平台账号内,再发直播链接给无法到现场的会员免费观看。经查,涉案产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2026年2月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3万元。
涉事产品“天美仕黄精蛋白肽饮品”为普通预包装食品,根据公开的产品信息,该饮品规格为300ml(10ml×30支),批准文号SC10635021302940,主要成分为黄精肽,适用人群为成人,婴幼儿、儿童、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产品配料表显示其含有水、黄精片、酸枣仁等成分,执行标准为Q/TCYM0001S,总经销为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福连,公司于2013年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业务涵盖美容护肤品、健康食品和日用品三大系列。
涉事产品“天美仕黄精蛋白肽饮品”此前已有因宣传违规被处罚的记录,2024年合肥影迷商贸有限公司在其京东店铺销售该产品时,商品详情页含有“调节细胞分化、激活细胞活性、促进细胞分裂、修复细胞受损”等内容,被认定为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四川弘爱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梁幼英,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健康咨询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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