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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外衣下的传销毒瘤——朱某甲案警示

发布: 2026-06-04 10:33:21    作者: 佚名   来源: 直销管家  

  传销正在“穿马甲”。传销活动不再以“暴富项目”“虚拟货币”出现,而是披上了“法律咨询”“法务代理”的专业外衣,极具欺骗性。惠安联社提醒您:正规法律服务不会以“拉人头入会”为业务核心。凡是以发展下线、层级返利为主要盈利模式的,无论外衣多光鲜,都可能是传销犯罪。近期,有关部门公布了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朱某甲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一、基本案情
  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间,朱某甲伙同崔某、朱某乙等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成立并经营上海H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由朱某甲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H公司以提供“信用卡、贷款逾期客户分期、延期谈判”(俗称“不正当反催收”,即通过非法手段逃避债务或干扰金融机构合法催收的行为)“法律咨询业务”为名,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招募不特定人员购买该公司推出的“9986元服务包”入会成为公司渠道商,并宣称成为公司渠道商后即享有推荐他人入会赚取45%-50%返佣等权益,并组成渠道商、总监、大区总监、加权大区总监等层级,对总监以上层级额外发放3%-9%不等的佣金。经查,H公司通过歪曲解读相关金融法律政策、虚构夸大服务能力及盈利前景,以高额返佣吸引大量不具有法律服务、债务处理需求的人员加入其层级组织,骗取财物。截至案发,累计发展会员27层级,传销活动参与人员2000余人,收取传销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
 
  二、查处过程
  2023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024年4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朱某甲等四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2025年3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朱某甲、崔某、朱某乙、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相关判决已生效。
 
  三、典型意义
  拆穿“法律咨询”马甲,锁定“非法传销”实质。近年来,以“法律咨询”等名义开展“不正当反催收”恶意维权的金融领域“黑灰产”案件花样层出。本案同时呈现“购买反催收法律咨询服务获得入会资格”和“以发展下线数量获得返利”两大特点,其实质为金融传销案件。公安、检察机关精准研判涉案公司获客模式,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其以提供反催收等法律咨询服务为名违规引流、发展下线的行为进行打击,有力震慑所谓“法律咨询”公司“恶意引流”“违法经营”乱象,有效遏制“不正当反催收”等“黑灰产”蔓延势头。
  持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案件风险联防联控实效。在本案办理过程中,依托浦东新区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对金融机构提供的线索开展综合研判。联动各方排摸涉案人员债务情况,向金融机构调取相关证据,精准刺破“提供反催收服务”的虚假业务面纱,有效提升跨部门风险联防联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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