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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成“拉人头”招募地“同芙”售卖“原始股”或涉嫌非法集资

发布: 2023-08-03 08:43:42    作者: 佚名   来源: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  

  经常关注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的网友想必对“原始股骗局”并不陌生,一些公司常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转板”为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实施违法行为,使投资者难辨真伪,蒙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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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不少网友向李旭反传防骗团队反映,一个名为“同芙”的美容院目前正在大肆售卖集团原始股,并且,自己和家人的美容院原本只是与“同芙”进行合作,现在承诺退回的投资款也被“强制”变成了公司的原始期权,这是怎么回事呢?
  网友郝女士称,自己本来开了一家美容院,由于近期要举家南下发展,就缴纳了15万元与“同芙”达成合作,将门店给予对方经营,双方按照3:7的比例进行分红。“同芙”还承诺,其中的5万余元是合作款,另外的91400元属于预收款,只要在经营期间办理了100名预存914元的会员卡,即可退回。
  但是,在随后的经营中,郝女士发现,“同芙”不但没有按照约定的原比例进行分红,也没有在店内为会员办理此类预存914元的会员卡。这就导致郝女士的9万余元迟迟不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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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当郝女士想要解除合约退还该款项时,对方表示:集团现在马上就要上市,该款项被转换成了集团原始股。但是最后郝女士却发现,在“同芙集团”重新注册的新公司中,作为美容院原老板的她被踢出了公司群聊,被强制转换的原始股份和分红也并没有任何手续合同甚至文件说明,这样一来,不但郝女士的钱无法退还,甚至连店都成了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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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位网友陈女士也告诉李旭反传防骗团队,自己的家人到“同芙”美容院做美容,经店内工作人员介绍,购买了“同芙”集团的原始股。对方声称“同芙”集团目前市值已经超过200亿人民币,全国范围内已有500多家美容院,并计划在香港上市,只要购买该集团原始股,上市后该原始股将会增长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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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女士称,顾客只要被拉进店做美容,“同芙”就会不断打电话邀约,以外出游玩为名邀请顾客去深圳总部参加培训。在会上,“同芙”表示最低只要投资19800元购买原始股,就可以在公司获得相应职位,投资越多,职位越高,参与的分红也就越多,交纳29800元就可入股“天使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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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这些投资款中的一部分,还可以在店内进行消费。很多老人甚至卖房购买股权,将自己没有好工作的子女拉进公司投资任职,而这样的鼓动大会,几个月就会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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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根据内部员工透露,“同芙”门店分为拓展部和运营部两个部分,运营部主要负责经营门店和分公司,而拓展部全部都是顾客和各级合伙人,这些人在门店消费的同时,还帮着继续拉拢新的合伙人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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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内部员工介绍,黑龙江市场去年业绩高达2000多万元,但是门店本身并没有任何盈利,这些钱全部都来源于合伙人自己的消费和股权认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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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女士称,“同芙”集团十分谨慎,所有的培训均在收购的门店内现场进行,参与大会的合伙人手中没有留存任何资料,股东手中也没有任何纸质材料证明自己所购股权信息。
  有的合伙人投资高达650万,也仅仅只是获得了一个俱乐部的职位任职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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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查查显示,“同芙国际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周振某,该公司注册资本高达10101.1万元,但是,实缴资本竟然是0,其风险提示也高达999+。旗下“同芙(深圳)某某有限公司”也仅是一家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为0、参保人员为0的空壳公司。其法人周振某名下有多家企业,状态与这两家公司基本相同,注册资本都很高,但实缴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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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的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因此,“同芙”这样向老百姓公开销售原始股本身就违反了证券法“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所有资金盘只要不是通过正规的证券公司进行的所谓的“原始股”交易都是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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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同芙”集团的美容院在全国各地门店众多,至于“同芙”集团拉人头等行为是否涉嫌传销,李旭反传防骗团队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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