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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巴中一男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案金额500亿余元

发布: 2022-04-01 10:03:08    作者: 严薇   来源: 腾讯网  

  近日,巴中一男子在外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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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何某飞,男,1989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平昌县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无职业,住四川省平昌县。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1年1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8月25日,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决定被取保候审。2021年12月27日,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湖南省益阳市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陈娟,女,1986年8月2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东莞市人,中专文化,无职业,住广东省东莞市。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8月6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7月12日,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2021年8月25日,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决定被取保候审。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董金龙、李欢文、刘铁(均另案处理)等人合议推广未经国家批准的PTFX外汇投资交易平台(以下简称PTFX平台或普顿平台)。PTFX平台以提供外汇交易为由,要求参加者通过会员推荐进行注册,缴纳100美金、1000美金不等的“交易保证金”获得交易资格,会员每月可以稳定获得5%以上的静态收益,以通过发展下线会员,提升经纪人级别,可获得更高的动态收益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
 
  PTFX平台返利模式如下:
  一、会员可以选择绑定“操盘手”进行跟单交易获利;
  二、会员通过发展下级会员后可以按下一级第一代会员“交易获利”10%、下级第三代会员交易获利5%的比例获得“盈利分享获利”;
  三、平台依据会员的下级会员人数,登记、投入资金等情况由低到高分别设置I、IB、MIB、PIB、PIB2五个会员等级,不同等级会员可获得按相应规则计算的“交易佣金获利”。此外,高等级会员还可以获得PTFX平台额外给予的根据团队投资情况计算的“市场补助”。
  PTFX平台实际利用MT4软件接收、统计平台会员出入资金,使用在国内注册的众多空壳公司账户出入资金,通过操纵平台后台数据对虚构的“操盘团队”的每位操盘手月盈利及盈利的百分点情况进行编辑,制造该平台通过操盘团队买卖外汇盈利的假象,会员投资资金实际由董金龙、李欢文等人掌控。经湘天网司法鉴定中心[2020]电鉴字第3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截至2019年10月1日,PTFX平台共有激活状态会员2127980人,发展层级34级,PTFX平台收取会员充值总额7117870539.78美元,换算为人民币共计50008135275元。
  何某飞、陈娟发展的下线有余某(另案处理)、卢爱、于晓初等人。经湘天网司法鉴定中心[2020]电鉴字第3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自2017年4月1日开始至2019年10月1日截止,PTFX平台名为“miumiu”的账户在整个关系网络中所在层次为第6层,下级层数15层,累计下线29565个;通过陈娟的银行账户6222××××0513从PTFX平台提取利润人民币3597379.5元。2021年1月22日,何某飞被抓获归案,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万元。2020年8月2日,陈娟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万元。一审期间,陈娟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何某飞、陈娟组织、领导以投资外汇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组成多层级,直接和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
  一、犯罪嫌疑人何某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犯罪嫌疑人陈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
  三、犯罪嫌疑人何某飞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十万元、被告人陈娟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何某飞上诉及辩护人辩护提出,原审判决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改判缓刑。 二审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飞及原审被告人陈娟组织、领导以投资外汇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组成多层级,直接和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查,原审法院已在考虑何某飞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量刑情节的基础上,对何某飞予以减轻处罚;故该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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