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 两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发布: 2022-01-19 16:22:13 作者: 佚名 来源: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对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某、李某红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依法判决,判处被告人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三十五万元。
判处被告人李某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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