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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诈骗、组织传销案件 一男子获刑13年

发布: 2021-01-12 11:28:23    作者: 佚名   来源: 青海新闻网  

  听过“民族资产解冻”吗?坊间流传几十年,至今还有很多人深信不疑。据说,某朝某代的达官贵人留下了一笔巨额资产,被国家认定为“民族资产”,到现在一直被专人保管,国家计划通过不公开的方式将其解冻用于扶贫,而解冻需要筹集费用,每个人出几块钱解冻后就可以得到几十万元的分红……如果你信了,那么你就被骗了。近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7年至2019年间,王某通过微信作为传播媒介,对甘肃隆源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虚构的“马铃薯”项目予以宣传。平台每单收取188元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发展新会员,根据发展人数不同,承诺奖励58万元至98万元。
  之后,平台又虚构国务院的国家公文,以民政部、住建部、国家梅花协会等组织机构开展民族资产解冻、精准扶贫等二十余种项目的名义收取4元至188元不等的会员费和报单费,以低投入、高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财物。
  截至案发,王某发展会员4000余人,骗取财物共计70余万元,并将所骗财物转至甘肃隆源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2017年至2018年间,王某通过建立微信群作为传播媒介,对中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予以宣传。
  平台每单投资680元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发展新会员。王某通过微信群在此平台上发展下线达5层级以上,发展下线人员4000余人,收取参与此平台的会员缴纳的资金累计达160余万元。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通过微信等方式宣传物联网平台,承诺高额回报,骗取财物,参与非法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均应予惩处。王某犯数罪,对其应数罪并罚。
  经查,王某在发展会员过程中已经意识到这是骗局,但没有向大家告知,继续让下级报单,还在群里要求会员学习保密法,转移大家的视线,他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在青海发展4000余人成为中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会员,层级达5级,他没有得到此项目承诺的奖励,也没有向任何会员兑现奖励,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9万元。
  如今信息网络高速发展,一些传销组织也借着网络渠道到处流窜,他们打着“扶贫开发”“金融理财”“物联网投资”等旗号,到处行骗,套路极深。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对网络信息多注意甄别核实,要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保持头脑清醒、理性判断,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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