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检察院对一起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幌子的新型传销案批准逮捕
发布: 2020-07-01 10:14:27 作者: 佚名 来源: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本市首例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实施非法传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详情
近年来,区块链、虚拟货币概念在互联网迅速传播,很多人只听说过区块链、比特币,不知道区块链是什么、虚拟货币是否值得投资,觉得很“高大上”。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有利可图,以此包装传统传销、诈骗手段,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
6月17日,乐清市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实施非法传销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组团推广“虚拟货币”
陈某,今年49岁,是乐清人。这些年,他做过生意,能说会道,虽然生意屡屡受挫,但在外常常是一副商界成功人士的做派,拥有不小的人脉社交圈。
2019年年初,陈某偶然碰上“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该平台正在推广一款叫“NBY”的虚拟货币,据说投资能获取很大的收益。那时,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等概念正火,仅有高中文化水平的陈某对此进行“研究”后,摇身一变成了这些概念领域的“专家”,开始推广该平台。
就在2019年3月,陈某、王某等人组团到宁波学习“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回来后,陈某、王某等人在乐成、柳市租赁场所,成立工作室,借由该平台的名义在乐清市推广该平台的虚拟货币“NBY”。
通过口口相传、朋友介绍朋友,来到两个工作室的咨询、上课的人越来越多。于是,陈某等人组织人员到大酒店宣传、上课,请所谓的“总部领导”过来上课、指导,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每次开课,都能吸引数百人前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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