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一90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已被捕
发布: 2020-05-15 11:00:30 作者: 佚名 来源: 淮滨论坛
李某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住河南省淮滨县**乡**村**组,因涉嫌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1年6月,被告人李某某开始在昆明市宫渡区新亚洲体育城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以“连锁销售”、“1040阳光工程”等项目为名,以“五级三晋制”为运作模式,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利益。2012年年底,李某某晋升为该传销组织的高级业务员,至案发,其累计发展下线人员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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