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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35名“老总”被判刑

发布: 2019-07-30 10:56:31    作者: 佚名   来源: 鉴骗、巩义网警  

  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对一起特大“资本运作”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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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判认定,“资本运作”是一种传销组织,该组织通过鼓吹“资本运作”是国家扶持的行业,加入该行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要求参加人员交缴申购款69800元或70000元购买21份虚拟份额后取得发展新人资格,每个参加者最多只能发展三个直接下线,下线再逐级发展,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金字塔型网络层级结构;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交纳的申购款按固定方式进行瓜分,不断骗取财物。
  “新总旅游复制”是传销组织规定的由上线“老总”带本次符合晋升“老总”的传销人员到外地旅游,完成“升总”程序一项重要活动;期间召开由上线“老总”(旧总)及其伞下本次晋升的“老总”(新总)参加的传销人员会议,由组织者对参会人员再“洗脑”。
一审期间,张丕江、曲俊红、刘克明、马莉、罗娜等35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合浦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九十万元到四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二审调查后认为,上诉人张丕江、刘克明、马莉、罗娜等35人,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是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花三分钟
识破传销的新套路
 
  套路一
  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以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为诱饵,鼓吹高额佣金、收益回报,利用微信、微商平台发展下线人员,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套路二
  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购物报销”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加入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传销骗局。
  套路三
  打着“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消费养老”的幌子,开设专门的网站平台,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拉人加入的传销活动。
  套路四
  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边旅游边赚钱”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
  套路五
  借助“XX币”“XX理财”等虚构道具,鼓吹数倍于本金的高额收益,设置推荐奖、碰对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的传销骗局。
  套路六
  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工程”“投资开发”“连锁销售”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新型传销套路“换汤不换药”
利用的都是你的贪婪心!
总之有一点
只要不贪心就不会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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