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血案!丈夫杀妻被判死缓
发布: 2019-04-04 09:11:50 作者: 佚名 来源: 浙江经侦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判决书。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甘肃靖远县男子金某元死刑,缓刑二年执行。该案是因为甘肃靖远县男子金某元的妻子多次加入传销群,其多次劝说无效后,从而引发的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突发性犯罪。
经查,被告人金某元与被害人钱某于2010年11月23日登记结婚,婚后先是与金某元的岳父母同住并生育一子。2016年下半年,金某元一家三口搬至龙海市新房单独居住。同年10月份以来,金某元因认为妻子钱某痴迷参加传销群疏于照顾家庭,经多次规劝退群后,钱某仍反复参加,又经报警等方式劝阻仍无效,双方因此多次吵架并产生矛盾。
据判决书显示,在案发前2个月,金某元夫妻二人以及小舅子被岳父钱某艺一起拉入江西宜春人辛某组建的传销群,期间,钱某艺将中国梦、某领导的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慈善法、弟子规等内容分享到群里,让家人学习。加入不到一星期,金某元和小舅子发现里面都是在给人洗脑、搞传销,就退出该群。但金某元的妻子参加该群后,开始在群里做传销,而且越来越痴迷,完全不管家务事,二人为此多次吵架。
2016年10月6日,金某元跟妻子钱某到龙海市公安局紫泥派出所寻求帮助,公安民警劝钱某退出传销群。钱某当即表示不再做传销,但此后金某元又发现妻子钱某多次更换微信号继续做传销,二人又为此多次吵架。后来钱某发誓再也不做传销,并表示如果再让金某元发现她搞传销,要么金某元死要么就她死。
漳州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元持铁锤连续击打他人头部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金某元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且金某元家属能代为支付部分赔偿款,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金某元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4万余元。
提醒:
上述血案的教训值得每个人记取:远离传销是正道!传销害人害己,贬损自身人格,破坏家庭和谐,扰乱社会秩序。
凡是以各种名目缴费或购买商品为门槛,通过发展下线或再要求购买商品的形式组成团队,实行复式计酬或返利的经营活动,均为传销活动,国家法律明令禁止。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