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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捕手:“捕捉”亲朋好友 社交电商平台亟待规范

发布: 2019-02-27 11:59:58    作者: 佚名   来源: 湖南日报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依靠分享经济、做熟人生意的社交电商蓬勃兴起。近年来,以云集微店、环球捕手、小红书等为代表的拼团、分销开店、社区导购等多种类型的社交电商平台快速崛起。可是,由此带来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社交电商平台常被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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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捕手”“捕捉”亲朋好友
  近年来,很多读者向记者报料,称自己被一个叫“环球捕手”的人给“捕捉”了,这个“捕手”还是亲朋好友。在“捕手”们的恳求、劝诱下,他们进入了“环球捕手”社交电商APP。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种像微商一样利用人脉圈进行营销的社交电商平台,让他们体验了一次次被“宰”。
  2月15日,家住长沙市望城区的王先生接到原单位一位退休老领导打来的电话:“你嫂子在‘环球捕手’上开了一个网上商城,目前需要冲刺1万元业绩,你帮嫂子买一个399元的产品支持一下。”收到这样的请求,王先生有些左右为难。老领导接着说:“399元买一件产品即可开通会员,领400元大红包,购物时红包直接抵扣金额。”
  王先生有些疑惑,可还是照着老领导发来的链接进入了“开启捕手之旅”。看到页面显示的开通会员和领红包的内容与老领导所说的如出一辙,王先生便购买了一款价值399元的不粘锅。付款时,王先生才发现,平台承诺的400元大红包在第一次购买时根本无法使用,而且这个代金券不可以一次性购买产品,只能满88元减10元、满179元减20元,要用完这400元券,可能要再花上几千元。
  “这不会是传销吧?”事后,王先生对这种营销模式产生了怀疑。因为购买后,老领导立即发来了信息:新会员,自加入之日起10天内邀约1位店主,就有一笔奖金,除了奖金外,再奖励40G币。累计邀约3人,店主除了奖金外,再奖励200G币。累计邀约达到6人,除了奖金外,再奖励400G币。G币可用于购物,相当于现金。
  王先生越想越觉得这次购物活动有猫腻,遂在下完单12分钟后致电“环球捕手”客服,要求查询和退款。可是,退款过程却不像其它电商平台那样顺利。
  客服人员查询后称,锅是在“环球捕手”旗下的“美食买手”上购买的,可以下载“美食买手”APP办理。下载好APP后,王先生随即完成了退款申请。约两小时后,王先生接到“美食买手”的客服电话。客服称,如果退款的话,获得的会员资格和400元新人补贴都将作废。王先生仍坚持要退,最终客服人员极不情愿地答应了王先生的请求。让王先生没有料到的是,第二天,他等到的不是退款,而是“锅已发货”的短信通知。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美食买手”APP并不像京东、淘宝一样,在商品详细介绍的旁边建有互动的评价渠道,也就是说即便想给店家“差评”,也没地方评价。
  记者的一位朋友也是“环球捕手”会员,他提出让记者在平台上购买一件399元的东西帮助其“升级”会员。尽管不愿意,但碍于情面,记者还是花399元购买了一个铁锅。记者发现,同款铁锅在别的平台上只要228元。
 
  “环球捕手”问题多,用户投诉不断
  记者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里搜了一下,发现近半年来关于“环球捕手”的投诉就有16条。投诉内容包括退货难、退款难及售后服务差等多方面。有投诉者称,其要求退货的衣服邮寄过去后,查询到“环球捕手”商家已签收,但客服一直联系不上,也不安排退款。有多人投诉,在该平台买到假货或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如一款蔻驰的包包,比大商场的同款同色便宜了400元,而收到货之后却发现包包的尺寸、颜色都不对;仅盖了半个月的羊毛被,里面的填充毛都掉出来了。
  记者在网上查询到,2017年7月底,“环球捕手”微信公众号被腾讯永久封号,原因是其采取“会员、服务商、优秀服务商”三级分销,涉嫌传销。
  其实,不仅仅是“环球捕手”,由于缺少监管,不少社交电商平台都受到了涉嫌传销的质疑。
 
  如何监管社交电商平台需要积极探索
  社交电商是电商发展的一种方向,它从单纯对产品的经营转向人际关系的经营,并且发展迅猛。据《2018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社交电商市场规模预计突破万亿元,较2017年增长66.73%;从业者规模预计达到3032.6万人,增长率为50.22%。这充分显示出社交电商行业旺盛的生命力。
  社交电商的乱象也是有目共睹:分销、代理商的人群鱼龙混杂,售价虚高,假货、次品货不断,售后服务差等问题频出,甚至还有人利用电商平台进行传销活动,欺诈消费者。即使是运营已经趋于规范的拼多多,至今也仍是投诉不断。可是,由于社交电商平台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且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何监管成了一个需要积极探索的问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朋友圈也不是法外乐土。记者了解到,为了推动社交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商务部于2017年启动了《社交电商经营规范》起草工作。2018年9月,《社交电商经营规范》正式进入了审核阶段。
  2月19日,记者致电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社交电商适用于《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和《反传销法》,《社交电商经营规范》目前还没有出台。针对社交电商行业的现状,民众纷纷呼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社交电商平台的监管,规范社交电商行业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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