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网 中国直销网
当前位置:首页 > 非法传销打传前线>> 正文

施某、长沙市万享通讯设备公司义乌分公司组织传销案

发布: 2018-09-06 09:35:35    作者: 龚伟伟   来源: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析本案可以发现,施某和长沙市万享通讯设备公司义乌分公司共同实施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本案的违法所得不算多,之所以有加重处罚的情节,是因为办案机关在查处施某实施组织策划传销行为后,发现其改头换面继续搞传销。施某通过设立公司开展传销活动,其与涉案公司以合法销售手机的手段掩盖其搞传销的非法目的,发展人员的计酬模式较为复杂,这些都是执法人员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的传销活动新特征。
 
  案情回顾
  2017年7月20日,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市公安局对施某以长沙市万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开展调查。
  经查,参与者需以交纳押金或者征信分期付款的方式领取手机,手机标价远高出正常市场价格,不同型号手机押金和分期付款额不同。参与者需介绍一定数量的人员方可拿回押金或者免于支付分期货款。
  在完成介绍一定数量人员的任务后,施某设置有以下奖励模式:参与者直接发展一名下线领取手机,可以获得400元的奖励,成为“直接”层级;“直接”层级的人员再发展一名下线领取手机,参与者可以获得50元的奖励,成为“辅助”层级;“辅助”层级的人员再发展一名下线领取手机,参与者可以获得200元的奖励,成为“支撑”层级。
  施某还要求参加者,在领取手机时即办理开卡业务,且绑定手机月租套餐,根据下线三个层级的手机套餐费用,从上往下按照2%、6%、12%的比例返还话费金额至个人银行账户。下线三个层级人数达到一定的规模要求(称为“总监”),即换算成分数,按照总分数多少换算成一定的金额,作为“总监”的奖励。
  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外宣称销售手机产品,实则以免费领取手机以及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与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人数、业绩作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属于传销活动。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
  经查,施某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开设公司试营业,对外宣称销售手机产品。至7月20日施某被查处时,已有265人参与其中。被查处后,施某仍未停止传销活动,将原经营模式中相关敏感名称改头换面后,另寻新址重新开业搞传销,再次被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至此,已有340人参与传销活动,涉案金额1136525元。
  本案中,施某通过传销方式,每销售一部手机获利280元,实质上是变相地以参与人员的人数作为依据非法牟利。施某和长沙市万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在传销活动中承担了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并在义乌地区对扩大传销规模起到关键作用。因此,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施某和长沙市万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共同实施了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2018年2月12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施某和长沙市万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52万元,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办案心得
  经过查办此案,办案人员有三点体会。
  一是传销证据固定是关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进一步发展,“网络+商品+‘拉人头’”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逐渐出现。传销组织为逃避法律打击,披着创新经营模式的外皮诱骗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加入,活动更为复杂、隐蔽。这给执法部门获取此类案件的电子证据带来困难。
  本案的案发现场为网络传销的线下经营地点。本案中,办案人员联合当地公安局办案民警,在进入现场检查时,第一时间控制了主要负责人,并将关键电脑主机全部封存,在电脑主机内获取了全部参与人员的详细名单。同时,办案人员将现场所有纸质资料予以取证,整理后获取的纸质证据与电子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顺利办结本案奠定基础。
  二是网络传销案件应“打早打小”。本案线索发现早,处置及时,后续影响也较小。涉案当事人施某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试营业,7月18日正式营业,至7月20日被查处,经营时间极短。但是,这么短的时间内也有265人参与该传销组织,且查处现场还有大批人员聚集,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安全隐患。假如办案机关没有及时查处、有效制止涉案当事人搞传销,将有更多的人员参与加入,势必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可信。现在的传销模式花样翻新,但不管传销形式如何改变,其“空手套白狼”的本质却始终未变。本案中,涉案当事人看似宣称可以免费领取手机,但实质上免费的条件是靠更多的下线交钱来支撑的。执法人员应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教育消费者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天上掉馅饼,对“低投入、高回报”等噱头保持高度警惕,不被传销骗术迷惑。此外,执法部门要教育公众,在坚决抵制“拉人头”、网络传销活动的同时,应及时向公安、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此类违法活动,形成打击、防范传销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验证码: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全搜索

站内最新

直销资讯 直销研究

最新文章

直销公司 直销人才

相关·文章

教育培训 健康美容

热点·文章

直销家园 直销论坛

推荐·文章

人才首页 我要加入

直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