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发布: 2018-05-11 09:17:26 作者: 熊芳琴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覃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覃某分别在新余一传销窝点和丰城一小区采取收缴手机、身份证及派人看管等方式,限制被害人黄某、唐某、缴某等人的人身自由,目的是想让他们加入传销组织。2017年9月22日被丰城市公安机关发现后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覃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庭审中,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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