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一出租屋藏23名传销人员
发布: 2018-03-29 09:30:42 作者: 佚名 来源: 深州市公安局
近日,深州警方在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不足90平米的民房竟然住有23人,且这23人均无身份证件。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有出租房屋意向的房主们可要注意啦,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可是要受罚的!



3月18日,深州镇派出所在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民房大门口写有“出租”字样,但大门却被反锁,民警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可院内隐约传来说话声,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随即,民警要求院内人员开门接受检查,大门打开后,民警惊讶的发现,在一个不足90平米的民房内,住有23个人。在对这些人员进行逐一询问时,他们的回答出奇的一致,均称自己是出来找工作的,但暂时还未找到。随后民警发现,这23个人均无身份证件,经检查屋内行李,民警确定这23人为传销人员,因出租房房主也无法提供身份证,民警遂将他们带回派出所内做进一步调查。经查,此23人均为海南省(黎族)人,无违法记录和犯罪前科,民警对该23名传销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并移交至相关单位做进一步处理,出租房房主刘某某(深州市人)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