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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近年来围绕着汽车金融类打造的传销骗局

发布: 2018-03-26 14:47:26    作者: 佚名   来源: 直销猫  

  近年来,披着各式各样外衣的传销组织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不法分子甚至将手伸进了汽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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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绝大多数的家庭来说,买车并不像日常购物那样简单,可以说是家里的一件大事。大家应该保持着谨慎的态度和切勿贪小便宜的心理,毕竟我们并不熟悉汽车金融的整个过程,所以极有可能陷入到商家预设的陷阱里,因此,伙伴们想要买车还是要到厂家授权的正规的4S店进行选购。
  接下来,我们就来盘点一下近年来围绕着汽车金融这一新兴名词所打造的传销骗局吧:
 
  01
  案例一:3年全额返购
  安徽合肥某公司通过“3年全额返购”、“零租金租赁”等模式开展车辆销售及租赁服务。招揽客户通过该公司向汽车4S店或经销商购买车辆,3年后,若购车者向该公司退还车辆,便可全额拿回当年支付的购车款。
  该公司通过所谓的保费、手续费、维修保养费、以团购价拿车从中赚取差价等说辞来进行牟利。
  2015年5月份,由于到了全额兑付期限,新的资金还没有充分弥补兑现压力,公司资金链发生断裂,公司负责人跑路被抓,当时的几百名客户还曾掀起了一阵维权的热潮。
 
  02
  案例二:2000元定金购豪车
  2014年,河南洛阳一家公司在车展上声称,交2000元订金后,就可以将价值28万元的电动汽车开回家,如果推荐朋友来买车,一辆车还可以提成3万元,推荐3个朋友买电动汽车,自己就能免费开回一辆。
  推销一辆车就能得到3万元巨额提成,巨大的诱惑让许多市民不仅参与到购车活动当中,甚至还兼职做起了推销。最终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认定,该公司行为涉嫌传销。
  此外,在2012年前后的河南地区,商丘、信阳等地还有一款每天1元月供的购车模式,也是通过低首付、低月供来吸引客户,最终让众多贪图便宜的非理性客户走上庞氏骗局不归路。
 
  03
  案例三:平台消费积分换车
  随着“互联网+”的概念深入推广,不少网络平台开始打起了通过互联网引导消费者消费的主意,一些骗局组织者提出了网站消费积分再返现的新模式。
  拿山东一家网络平台为例,该平台向客户承诺:客户在平台上每消费1元就能享受到1元的返利,相当于是半价购物。
  不但如此,该购物模式还“成功”地嫁接到分期购车上。该平台与4S店达成战略合作,针对滞销车型采取首付50%购车模式,为更好掩盖虚假交易本质,该平台要求客户同时通过汽车金融渠道办理车辆按揭贷款,网络平台承诺每天以平台返利的形式给予客户兑现现金,每月兑付的返利现金不仅能有效覆盖月供,甚至还有盈余,众多客户由此蜂拥而至;最终可想而知,不到2个月,返利兑付就出现问题,原有附属在购车人身上的汽车金融贷款断掉了还款来源,客户维权活动再次上演。
 
  04
  案例四:众筹平台低价购车
  2016年10月4日,《广州日报》发布了一篇为名《“众筹”买豪车,小心是忽悠》的文章,成功手撕山东某汽车众筹平台,文章明确指出8万元“众筹”买宝马为“庞氏骗局”。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当年九月,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就有10家汽车众筹平台出现问题,问题集中在提现困难和停业清盘、诈骗跑路。
  下面,咱们就来说一说这8万元“众筹”买宝马的合约:顾客缴纳4万元可以买到价值12万元的新车;8万元可以买到价值24万元的新车,多出的差价自己补,不含上牌等其他费用;公司还承诺100天内交车,不仅提车是在当地4S店进行,而且新车直接上顾客自己的名字;以购买价值12万元的新车为例,顾客必须加入“众筹车友联盟俱乐部”,每年须缴纳1000元会费,并在未来十年内,每年在俱乐部中消费2万元,如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项目。最重要一点是,十年后该公司还会按当年的“购车款”来回购此车。
  还有一种汽车众筹方式是投资人买入一辆汽车后,希望通过再次卖出该车,以此来赚取利润差价,但为了让投资成本最低化,于是便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筹资,销售后再按出资比例分红,这才是行业主流的“汽车众筹”。
  当前大多数规模化运营的汽车众筹公司都在做这样的项目,尤其在二手车行业内最为流行,据称他们的收益率普遍在20%以上。据零壹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汽车众筹兴起于2015年,从同年下半年开始明显增多,70%的汽车众筹平台都是由P2P网贷平台转型而来的,2016年8月底,运营中的汽车众筹平台达到56家,累计筹资额高达51.5亿元。
  当下,我国的汽车众筹平台正有愈演愈烈之趋势。C理财联合创始人孙海峰曾为此发声,汽车众筹项目最大的风险是道德风险和运营风险。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汽车众筹行业想要做到规范化发展,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将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05
  案例五:以新能源汽车为名谋利
  2017年6月,贵州黔东南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涉嫌网络传销案,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关注。该涉嫌传销组织自2014年开始,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项目的名义,通过设立网上办公平台,收取入会费、发展会员,骗取财物。截止案发,会员人数已达三万一千多名,涉及全国31个省份。
  据警方介绍,骗局组织者马某某等人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包括:国宏新能源汽车、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和“因为所以咖啡”等。其宣传资料称,国宏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2015年销量全国排名第五。中科泰能电池在天津已实现量产,年产量55万块,在富阳市也已投产,年产值将超过10亿元。那么问题了,这种遍地开花的发展势头是否是真实的呢?
  贵州凯里市公安局法治大队案审中队长钮洪德表示,这些都只是骗局组织者为了包装骗局而编造出来的花言巧语:“他们让所谓的投资人相信这个公司有大批量生产的能力,让大家更容易上当。”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犯罪分子正是看到了其广阔的发展前景才打着其名义进行非法谋利。监管部门应做好相应的科普与风险预警工作,消费者在享受一些高收益的投资回报时,也一定要谨慎小心,擦亮双眼,切勿急功近利。
 
  06
  案例六:发展下线为第一要义
  2012年5月份,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工商部门曾查处了一起涉嫌汽车传销的案件。在此案件中,组织者通过组建“庞大帝豪俱乐部”发展会员,每个会员再发展其他的会员加入,每人需交纳2.2万元,只要满15人,就可获得一辆某品牌轿车或8万元的现金报酬,而上线每发展一个获得车或8万元现金报酬的会员,还可以得到额外的现金奖励。
  2013年1月份,山东省德州市也有如出一辙的“拼人购车”的案例发生。当时广告宣称花不到3万元就能买到市场价为8万多元的别克凯越:一个人交29800元,再发展6个人,这6个人每人也交29800元,然后自己就能提到新车,其他6个人想提车,那就得各自再发展6个人。
 
  07
  案例七:以新兴名词招募下线
  这样的汽车传销案例,每年都遭到曝光、查处,但屡禁不止。同时,这些传销黑手有时并不只瞄准普通的购车人群,汽车经销商也是他们的潜在目标。
  例如,某地汽车集团以“汽车超市”和“互联网+”为名义招募投资人,投资几十万元占几万股。在多个城市集资开设店面。但作为一家汽车超市并不依靠卖车盈利,反而要求入股的投资人不断拉拢新的投资人作为下线,并允予高额拉拢回报。多数经销商加入后,并不能通过卖车经营获取收益,只能不断拉拢人头,这些都是庞氏骗局所具备的典型特点。
  车源、客情流量、资金、物流等商业条件才是决定汽车销售的成败的核心要素,一味的发展下线是传销的显著特征。其实,汽车传销手法与其他传销模式并无明显区别,但由于汽车商品价值远高于普通商品,其回报诱惑会更高,会更吸引人加入投资。但本质上都是采用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高额返利等方式来进行资金流转的,一旦某一环的资金链发生断裂,势必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所以,了解汽车金融类传销的外在形式,对于伙伴们预防受骗、规避风险有着明确的现实意义。话不多说,下面,就是我们为大家总结出来汽车金融类传销诈骗的七种外在表现形式:
  第一种、“互联网包装”式,投资主体经常通过互联网或科技创业等不为普通投资人所了解同时又显得专业性很强的名目作为项目包装,有极大的迷惑性。但都会要求新入网经销商缴纳会费或投资金,成为会员或股东,以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然后按照公司要求,通过拉人头等方式获取经济收益。这类骗局往往会让投资人脱离买卖汽车或者其他汽车经销商的本职工作,投入到拉人头的传销活动中来。
  第二种、采用“资本运作”方式,打着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投资理财等幌子,甚至引用部分汽车新政,例如汽车超市、汽车商城等概念,再诱以高额回报,引诱汽车消费者或经销商缴纳会费获得会员资格。
  第三种、“电商购物”式,这类骗局往往借助某个电子商务平台,然后以此为幌子,要求加入者必须在汽车电商平台购买定额商品,作为其在线下发展下线的资格。
  第四种、“免费返利”式,传销组织常常提出“免费”、“消费多少返还多少”等等颇具诱惑力的标语,不断诱使普通购车人群上当。
  第五种、“办卡”式,骗局组织者主要通过办卡、拉人头办卡的方式诱骗新人加入,并予以高额回报。
  第六种、各种投资互助式,以各种“互助投资”、“慈善捐款”等口号,搭配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并且鼓励经销商通过宣传去拉拢新会员。
  第七种、汽车直销式,以厂家直供、海关拍卖、国家暗中销售等直销名义进行诈骗,汽车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行情,并要求拉拢更多人参与。
  最后,咱们再来聊聊如何规避汽车金融中的庞氏骗局?
  首先、在政府监管层面:对于前期在全国各地出现问题的庞氏骗局式的购车模式,以及之后的各种变种、变异形态,其根本和根基都是类似的,无非是在没有任何利润和收益的基础上,通过产品包装吸引更多的参与者,最终以资金链断裂和老板跑路入狱为终点。
  政府监管层面在加大日常个人传销查处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大对这种潜在汽车消费骗局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及时消灭。
  其次、是金融从业者层面:每一个汽车金融人都应该针对偏离正路的汽车金融模式说“不”,透过现象看到其中庞氏骗局的本质,一起断绝涉及汽车金融的庞氏骗局的后路,一旦正规的汽车分期、信用卡套现不能实现,骗局很快不攻自破。
  再次、是关于汽车经销商层面:汽车经销商时常也会成为这场骗局的受害者,因为很多投诉无门的消费者,最终会把矛头指向参与到这场骗局之中的经销商。事实证明,仍有不少经销商主动选择了助纣为虐,贪图一时的销售业绩,而轻信了骗子的花言巧语。
  最后、是理性消费者层面:消费者也不要贪图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也不要总抱着自己聪明伶俐不会成为击鼓传花的那个最终受害者,所以,千万不要等到庞氏骗局大潮退去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才是那个最后的裸泳者!
  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地域与人际关系的界限在线上会变得十分地不明显,现代传销手段更隐蔽,传播速度更快,受害群体也更广泛。汽车经销商和购车人群更要冷静判断,选择靠谱品牌和合作伙伴,回归汽车销售本质,拒绝不合理的利益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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