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下线敛财几百万,5名传销A级老总获刑
发布: 2017-02-28 09:21:01 作者: 佚名 来源: 广西日报
历时两个多月,一起涉案人数多达500余名的传销大案在河池审结,5名传销A级老总分别被判刑,其中被告人魏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50万元;被告人蔡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据悉,5名被告人均来自一个名为“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该组织常年在北海市进行所谓“人际网络”传销活动。该组织要求每位参与者加入时须缴纳7万元申购款,并按照一定顺序将参与者分为主任、经理、A级老总等三个层级,形成塔状运行模式。处于塔尖的A级老总从低到高又分有A1至A5级别,以管理伞下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进而疯狂敛财。
被告人魏某自2010年7月经人介绍加入“资本运作”后,以“一次性投入7万元申购款便可直接晋升为主任,通过直接、间接发展下线,一年获利最高可达1040万元”等谎言大肆蛊惑身边亲友,直接发展同案被告人蔡某等人。平时由魏某负责管理传销体系的资本运作,蔡某等人则各自管理下线人员,同时还负责向新人授课洗脑,鼓动新人再去发展下线。至案发时,魏某已晋升为A2老总,非法获利300余万元,管理伞下的下线人员超过120人;蔡某等其他被告人均已晋升为A1老总,分别获利几十万至百余万不等。 2015年10至12月,5名被告人分别被抓获归案。2016年12月27日,这起传销大案在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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