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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局:“善心汇”涉嫌传销 请远离

发布: 2017-02-16 13:48:47    作者: 佚名   来源: 辽宁法制报  

  每天在手机上关注“收益”,晚上收听群里的“授课”。这已经成为鹿艳(化名)生活的全部。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鹿艳已经成为“善心汇”的骨干力量,翻看她的微信朋友圈,她以考察的名义去了很多地方,海南、深圳都留下了足迹。
  然而,记者从一些投诉者了解到的情况是,“善心汇”涉嫌打着“均富共生”的旗号进行传销。记者历时两个月,逐渐揭开“善心汇”的面纱。
 
  疑窦丛生的“善心汇”组织
  10月份的一天,记者见到了鹿艳。她面满春风,笑容满面。记者是以想加入“善心汇”为由约到的鹿艳。刚见面,鹿艳就向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一年前,我父亲去世,我沉浸在悲痛之中不能自拔。但是,自从今年加入到‘善心汇’,我的人生又重新找到了方向。”
  如今,“善心汇”已经是鹿艳的全部,同时她现在已经开始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到这个组织。
  “‘善心汇’,一路前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理念,不仅让‘善心汇’家人们能够个性化、自由地工作、生活,而且争取将这一经济模型做得更好、更强、更大,惠及到更多的人群、更大的地域。”这是来自“善心汇”官网上的一句话。
  鹿艳告诉记者,从今年8月成立至今,虽然经历短短的四个月,但是组织已经迅速壮大,形成规模。利用所谓的“互生大系统”,进行善金币消费,实现共同富裕。“这都依赖创始人张天明。”从鹿艳的描述中,张天明俨然是一个“神人”,然而,随后记者通过百度百科搜索,网上并没有张天明的个人信息。
  据鹿艳介绍:“‘善心汇’8月21日在深圳建立三个招商部,服务于企业家,同日张天明在三亚和企业签约,我们的善之旅海滩俱乐部,会为家人准备好度假放松的海滩项目。第二个是和鹿宝食品厂签约,将会把三亚的地产深挖出来,会优质优价给我们的会员。第三和汉庭怡莱酒店的签约,以后会员入住可以用自己的善金币消费。还有投资公司的入驻,后面有些会员匹配的或许是某家公司。”
  一边说,鹿艳一边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善心汇’有一套的运营系统,其中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运营软件。同时,在全国各地,都有各自的微信群,用以吸纳更多的成员参与。”
  随后,记者以想加入组织为由,申请加入到了鹿艳所在的微信群。记者在群里发现,群成员共计400余人,分布在全省各地。“目前全国的会员已经有几万人,组织还在扩大。”鹿艳这样说。
 
  营利模式被指是庞氏骗局
  那么,“善心汇”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吸引并发展会员。对此,鹿艳向记者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善心汇”互生系统“布施”规则,分为贫穷社区、特困社区、小康社区和富人社区,这四板斧形成“善心汇”的整体布局。以贫穷社区为例,“布施”金额1000—3000元,每轮收益率30%,排队“布施”时间1—10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1—7天匹配收款,周末休息时间计入排队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不计入排队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小康社区,“布施”金额1万—3万元,前五轮收益率为20%,从第六轮开始收益率降为15%,排队“布施”时间3—15天,打款成功后,进入感恩受助队列,3—9天匹配收款。“所谓的第六轮开始收益下降,就是用下降的收益进行‘劫富济贫’。”
  看似合理的解释,实则暗藏玄机。
  在刚接触的人眼里,“善”和“均富”体现在哪,都会以为“善心汇”是利用投资者的资金运用贫困地区的投资。利用扶贫互生系统,实现“均富”和“扶贫”,也就是所谓的劫富济贫。同时,“善心汇”和其他理财产品最大不同在于,普通理财产品投资的越多,回报率越高,而“善心汇”投资的越多投资回报率越低。富人的资金回报率远不及穷人,那部分利润差成了所谓的扶贫资金,这就是体现“善心”的地方。
  但是,问号随之产生。即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投资都能够赚钱,那么这部分利润从哪来?看来只能由“善心汇”公司出,这就要求该公司必须有营利模式和实体资产。然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善心汇”营利模式是所谓种植和出售海南黄花梨。这种实体资产和营利模式看似存在,但是并不可能支付亿万人“倒腾钱”所“滋生”的利息。因为,所谓的海南黄花梨现在还是幼苗,产生效益也要等上几十年甚至更久。
  对此,辽东学院经济学教授汪振野认为,如此的融资无异于普通公司民间集资。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盈利不可能满足投资回报,资金链根本不成立。
  “既然盈利还没有,那么用来支付投资回报的钱从哪来?显然是后来投资者的本金。”
  汪振野表示,“善心汇”的模式涉嫌“庞氏骗局”,一方面无营利模式,无实体资产,“空手套白狼”;另一方面呈金字塔模式,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拆东墙补西墙”。
 
  省工商局:涉嫌传销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善心汇”打着慈善、扶贫的旗号,通过发展下线来运作,而且已经达到或超过三层,已具备《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特征,涉嫌传销。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善心汇”及类似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当地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如何甄别网络传销?
   该负责人表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是传销不变的本质特征。
  巨额利润、美好“钱”景……这是网络传销宣传的“关键词”。但无论传销组织如何花样翻新,核心手段无外乎两种: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进行引诱;以“创新创业”为幌子进行欺诈。
 
  不管是传统传销还是网络传销,离不开三个本质特征: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对网络传销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
  是否要求参与者在网上注册,交纳入门费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以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为必备条件;参与者是否形成上下线网络,前期参加者可从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或业绩中获益;组织者是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
 
  互联网传销更具有欺骗性
  省工商局表示,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等名义,打着微信营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并借助国家相关政策掩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
  将互联网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
  比如“未来城万福币”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装扮成拥有诸多头衔的人物,以“虚拟货币”为名从事传销。
  许多会员认为这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在案件被查处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与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对于“善心汇”,本报将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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