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注意辨识传销组织三大特征
发布: 2017-01-23 08:56:40 作者: 舒楚寒 来源: 重庆法制报
以销售多功能床垫、空气雾化仪、净水器等产品为由,在杨家坪四季花园2栋13-12大肆收取群众购货款。日前,记者从九龙坡区警方获悉,邓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已移交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九龙坡区警方接到多名市民报案,称重庆市祥萍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以销售漯河市启越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的多功能床垫、空气雾化仪、净水器等产品为由,在其公司办公点九龙坡区杨家坪四季花园2栋13-12大肆收取群众购货款。期间,邓萍不但不发放产品,也不退还群众购货款,最后还玩起了失踪,造成数百名群众财产损失。
经查,从2014年3月22日开始,犯罪嫌疑人邓某经其上线,即漯河启越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黄某等人授权成立漯河启越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业务代办处。业务代办处成立后,邓某为了让更多的人相信其传销行为,于2014年5月22日在九龙坡区杨家坪四季花园2栋13-12成立了重庆市祥萍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并亲自担任法人代表。
之后,邓某以发传单的方式组织群众前往大坪万友康年酒店等处,向广大群众宣传漯河市启越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多功能床垫、空气雾化仪、净水器等产品具有环保、治疗疾病等功效。邓某还向群众宣传,称多找人来购买其产品可以得到高额回报。
经侦查,邓某共计发展下线总人数为69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邓某以拉人头的方式找人购买产品过程中共获利17万余元。
目前,邓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已移交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无论传销的“外衣”怎么换,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要看清以下三个特征:
是否需要交纳“入会费用” 或者认购商品取得会员资格。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网络层级。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即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自于销售产品或者服务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介绍他人加入时别人所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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