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兄弟骗入传销组织 诉至法院求索赔
发布: 2016-10-24 02:22:20 作者: 王普文 来源: 广西新闻网
隆林一男子李某锋外出务工时加入了传销组织,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李某锋竟然把同族兄弟李某浩也骗进了这个传销组织,并造成李某浩经济损失2万元。近日,隆林法院审结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依法判决李某锋赔偿李某浩经济损失2万元。
李某锋与李某浩本是同族兄弟,李某锋外出务工后加入福建一传销组织,并打电话邀约李某浩和陈某一起到福建务工,谎称发展前景广阔。李某浩和陈某信以为真而应约前往。到福建后,李某锋将两人带往传销团队,并要求他们交纳2万元的“入伙费”。懵懵懂懂的李某浩拿出钱,为自己和陈某缴纳了“入伙费”。之后,李某锋将入伙费全部自行花销。在李某浩离开该传销组织后,他越想越不服气,于是一纸诉状将李某锋告上了法庭。
李某锋以虚构事实哄骗他人进入传销组织,并骗取了现金2万元,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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