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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团伙敛财后买理财产品隐匿财产

发布: 2016-10-11 08:49:08    作者: 梁静   来源: 南宁晚报  

  吴某等传销头目鼓吹资本运作,疯狂敛财5000余万元。为藏匿资产,其在成都、南宁、克拉玛依等多地银行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江南区法院历时一年,将涉案赃款全部追缴到位。该案的成功执行,探索出了一条银行理财产品司法处置的新途径,为今后执行股票、期货等“隐形”财产提供了案例样板。
  去年9月25日,江南区法院内,吴某等42人特大传销案宣判。法院审理查明,从2009年3月起,吴某等42人先后以“纯资本运作”为名,进行传销活动。截至2014年4月3日被抓获时止,该传销组织已发展人员多达1800余人,涉及传销资金数千万元。
  江南区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吴某等42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1700余万元,没收在案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该案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
  同年12月底,江南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在南宁、新疆克拉玛依等地,强制扣划了涉案银行存款2600多万元。在划扣存款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吴某等人还用非法收益购买了理财产品,企图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如何将该团伙的“隐形”财产——银行理财产品提前强制赎回,成为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为此,执行法官数次到银行协商强制赎回事宜,通过发函、回函的方式,与该银行广西区分行进行沟通,并将强制赎回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层层上报至该银行广西区分行、全国总行。
  经过数月的努力,银行方面最终同意:由理财公司将涉案的理财资金提前平仓,待赎回银行账户后,再由法院作出扣划裁定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对涉案银行账户存款进行强制扣划。
  今年5月,江南区法院先期在南宁的受理网点中成功扣划了700多万元的理财产品,此举开创了广西法院的先河,为该案此后执行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
  9月18日至28日,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兵分两组,分别赶赴北京、新疆克拉玛依市的基金公司、银行理财管理部门,成功提前强制赎回了吴某等人用赃款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共计2051万元。至此,该起传销案共计5000余万元赃款全部追缴到位。
 
  老友说法
  隐匿财产的后果: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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