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福瑞达违法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被罚款3万元
发布: 2016-09-30 10:30:46 作者: 佚名 来源: 生活日报
18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公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济南市中鲁圣酒水商店因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从未经许可经营食品的供货商处进货、未查验供货商相关资质等问题,其10瓶“贵州茅台酒”等被没收,同时,处以罚款20000元。
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也因为在未取得批准文号情况下,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颐莲红石榴焕白滋颜精华乳”而被没收违法所得9399.25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2819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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