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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开发区捣毁多个传销窝点 抓获涉传人员20余人

发布: 2016-01-14 09:50:14    作者: 佚名   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昨天凌晨,天还刚蒙蒙亮,闻潮派出所里却是人头攒动。
  原来,开发区上月启动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目前已到最后收网阶段。昨天,开发区出动公安、市场监管等警力80余人,执法车辆10辆,实施了集中整治非法传销以来的第二次收网行动。
  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同时对保利东湾、观澜时代等小区18个涉嫌传销窝点进行点穴式精准打击。
  记者跟随一路执法人员进行抓捕。好几次,执法人员到一家高层住房门口,多次敲门却无人响应,直到民警准备开锁进门时,里面才将门打开。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很多传销组织都非常隐蔽,而且人都很警惕,在家不允许敲门,再熟悉的人也须在门前打电话叫门,直接敲门是他们严格禁止的行为,敲了一般也不会开,我们公安调查时也经常敲不开门。”
  根据前期摸排,在下沙沿江商住区,存在着一群古怪的租客,无论天气多热或者多冷,小区里都身着正装,不会穿拖鞋、背心、羽绒服,当边上有人路过,他们会用余光警惕地注意着……
  开发区打传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下沙沿江小区,房租相对便宜,环境好,自住率低住户相对独立,入住率相对也低,这些都为传销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没有参加传销,但为传销提供人员住宿、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会不会受到处罚?
  “想从根本上遏制沿江商住圈的传销活动,首先要让房东别把房子租给他们。”开发区打传办工作人员介绍,长期以来,传销打而不死、查而不绝的一个根本原因,是难以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住宿和活动场所的房屋业主。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这条规定,工商部门可以查处一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业主,使传销无处藏身。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违法行为的构成不要求当事人明知或应知,实施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即属违法。
  同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说,传销就像经济领域的邪教,人们应该像拒绝毒品一样远离传销。
  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求职心切者,注意辨别和防范传销,如果发现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请及时向省市工商、公安部门反映,遇到传销骗局,请及时拨打12315工商受理投诉举报的公开电话。
  此外,针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一直是开发区打传办的重点工作,下沙高教园区的禁传工作有效推进,但目前禁传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昨天的收网行动中,执法人员捣毁了多个传销窝点,抓获涉传人员20余人,刑拘1人,遣返12人。
  上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发布,该《方案》对本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整治时间、步骤阶段、任务分工等都做了部署,明确了“三个一批”的整治工作目标,即“刑拘一批,处罚一批,遣返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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