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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货宝上线不到30天多次停服 营销模式被定义为传销

发布: 2015-12-23 09:04:43    作者: 佚名   来源: 新浪财经  

  “最专业微商清货平台” 离被清理有多远
 
  清货宝的用户注册必须经过会员推荐且需支付399元,对于直属会员招募会员后的80元奖励,阮齐林认为,很难认定奖励资金都来源于平台本身,现有的会员间接从此后发展的会员身上提取报酬,已符合传销行为特征,可能会受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但因为只存在两级的奖励模式,还构不成刑事犯罪
 
  既能真正清货,又能躺着赚钱;
 
  想清货、想赚钱、想加粉,一个平台满足你所有需求;
 
  如果你是微商,大可以一举三得;如果你不是微商,我也可以带你赚米带你飞……
 
  一家名为“清货宝”的清货平台,打出了上述宣传文案,自11月25日上线以来,该平台在微商圈广为传播。
 
  清货宝官方简介显示,清货宝是第三方微商撮合交易平台,致力于微商群体提供货品的互通交易服务,所有用户既是买家也可以是卖家,用户支付399元后可以入驻平台销售自己的产品,客户购买后,由平台统一派发订单、结算货款和佣金,平台只提供订单派发服务。
 
  相关数据统计,清货宝上线三天时,注册会员就达到2000余人,后台关注人数为4万多人。
 
  然而,备受追捧的另一面,有关清货宝夸大宣传、营销模式的传销质疑,也接踵而至。
 
  派单资格与招募会员有关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发现,清货宝是由北京乐享良品商贸有限公司运营的清货平台。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等。
 
  与其他交易撮合平台的直接注册模式不同,清货宝的用户注册需要“传帮带”。
 
  清货宝客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平台方不直接招募会员(用户),加入清货宝需要在百度、贴吧、微博、微信搜索已经做了清货宝的会员了解加入。
 
  “扫我的二维码、交399元,就可以成为会员了,扫谁的码就属于谁的直属会员。399元是交给清货宝的,交费后会员可以收到200元的礼包,其余199元是平台服务费。”已经拥有四十几个直属会员的清货宝5级合伙人蕾蕾(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她向直属会员派发200元礼包,会员收货后清货宝平台会向其结算200元货款。
 
  按照清货宝规则,用户注册平台选择派单模式后,用户销售的前三单不由自己发货(货品为市场价不低于200元的商品礼包),第四单开始直接由自己发货,此外,销售满三单后可以接受平台的自动派单,平台每2到3天会向用户派送订单,用户的客户每成功销售一单,用户将获得平台支付的80元奖励。
 
  不难得出这样的计算公式:用户招募3个会员后,才可获得收益,其获得的收益=自己招募的直属会员数×200元+各直属会员招募的会员数×80元+平台派单数×200元。
 
  举例而言,A用户招募了B用户,B用户招募了C用户,从招募到第四名B用户开始,都由A用户发货200元的礼包;A用户还会不定时地收到清货宝的派单要求,也由A用户发货200元礼包;而B用户每招募一名C用户,平台还会给予A用户80元奖励。
 
  如此计算,只要用户招募的会员足够多,对于那些囤货着急清货的微商,获得可观的收益并不是难事。
 
  “我是11月28日加入清货宝的,除去平台维护的时间,到现在真正只做了10天,纯利润已经有15000元了。”谈到收益,蕾蕾有些兴奋。
 
  上线不到一个月多次停服
 
  不过,12月19日,法治周末记者试图体验清货宝时发现,清货宝状态显示为“模式升级中,暂停新用户加入”。
 
  对此,清货宝客服人员表示,平台目前在维护,系统升级7到10天,暂停新用户入驻。
 
  截至记者发稿时,清货宝仍处于维护状态。
 
  而法治周末记者在清货宝公众号的历史消息中注意到,5条历史信息均为暂停服务的通知。其中,11月29日,因用户访问量爆增,为稳定平台临时暂停使用1到2天;12月8日,因遭受黑客攻击导致平台功能紊乱,为修复平台暂停服务2到3天;12月15日,为更新模式暂停新用户入驻7到10天。
 
  除了“受不了总是停服”外,只入驻清货宝几天的微商Cherry告诉记者“不玩了”的原因:“我不想再找朋友加入,这是在坑他们,其实这200元的产品就是推荐你加入清货宝的人要清的产品,你要清货就必须不断拉人加入,加入一个你就可以出200元的货。”
 
  在Cherry看来,按清货宝的玩法,用户发展的会员越多,出货越多,而这些货根本不是卖给了终端消费者,还是在需要清货的微商手里流转。
 
  互联网观察人士郭静则对清货宝作为分发平台的基础——流量入口,提出疑问。
 
  “想要作为商品分发平台,就必须要有一个入口,很明显当前的移动互联网入口都被BAT瓜分,第三方平台想要获得大量流量是不可能的,所以清货平台更像是一个噱头,而且还要入驻费。”郭静指出,这种流量更多的是通过不断招募会员获取。
 
  两级限定规避刑事风险
 
  也有不少人,将清货宝的这种会员招募营销模式同“传销”关联了起来。
 
  “微商卖不出去的东西,换个平台就能卖出去了吗?商品一直在清货宝的注册用户手里流通,根本不是真正实际的销售,赚钱的都是平台,上线只是努力赚下线的钱,层级代理商偏好虚拟化、金字塔化的奖励体系,这种营销方式离传销很近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互联网分析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2005年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认定传销主要有两个条件,即‘拉人头’和按层级计酬,‘拉人头’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并且参加需要缴纳入会费;按层级计酬,即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起来的人员数量作为获取报酬的依据,所获报酬来源于被发展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缴纳的‘入会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要求,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清货宝客服表示,清货宝只赚了一级的佣金。
 
  按照清货宝客服的说法,以上面的例子进行分析,对于B用户招募到C用户,A用户可以获得80元奖励,但对于C用户再招募到D用户,A用户无法获得奖励。换言之,清货宝把奖励的范围限定在了两级范围。
 
  从清货宝的运作模式看,阮齐林认为,清货宝的用户注册必须经过会员推荐且需支付399元,对于直属会员招募会员后的80元奖励,很难认定奖励资金都来源于平台本身,现有的会员间接从此后发展的会员身上提取报酬,已符合传销行为特征,可能会受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但因为只存在两级的奖励模式,还构不成刑事犯罪。
 
  此外,传销的特征之一,是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
 
  “除非产品过期或是三无产品,不然不允许退货。”当记者问及200元礼包是否可以退货时,蕾蕾如是说。
 
  法治周末记者也在清货宝使用问答中看到,如果收到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可以投诉,被投诉多次的用户将被平台撤销资格永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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