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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投资理财 小心传销及非法集资盯着你的口袋

发布: 2015-12-18 09:21:58    作者: 佚名   来源: 杭州网  

 
民警在车站宣传如何防骗
 
  受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证券市场不景气、银行降息等影响,老百姓口袋里的余钱投资去向成了问题。面对街头巷尾和网络上各种冠以“投资理财”的店铺和平台,我们该如何辨明,进行安全投资,防止踩进陷阱,防止上当受骗?
  淳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余小平提醒广大市民,年关将近,大家要擦亮眼睛,了解当前投资理财领域的主要风险,规避投资风险。
  据余小平介绍,根据淳安县近两年来发案情况来看,群众投资不当、上当受骗主要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非法集资类案件。
  据介绍,县公安局近三年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7起,涉及人员上千,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侦办涉及群众投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起,涉及人员300余人,涉案金额达三千余万元。
  涉及传销人员大都是被他人以各种投资、理财为由,要求交纳一定的入门费用,在听信夸大的宣传或者谎言邀约后加入传销组织,并发展下线人员,组成一定的层级,按照团队进行复式计酬。大部分投资人自己既是一名受害者,又成为了参与传销的违法者,真可谓是害人又害己。
  例如,经侦大队近年来办理的“鑫香美食品有限公司”网络代理、“1040”纯资本运作、“沃易国际有限公司”、“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国蒙商”连锁经营等名目的传销活动,都是较典型的传销案件。
  非法集资案件是最容易侵害群众的案件类别。余小平说,以前传统的非吸案件都是犯罪个人或者企业,以投资项目、高利借贷等名义,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集资犯罪。当前随着国家大力提倡“互联网+”,集资犯罪活动也转战互联网。犯罪人通过购买的互联网平台,在网络上,以各种投资理财项目作为包装,利用高利息蛊惑群众,有的甚至在各地发展实体门店,加大宣传,并信誓旦旦由某个第三方机构担保作为背书承诺,想方设法骗取吸收公众资金。
在走访中,经侦大队民警也向大家支招,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防范意识,规避投资风险。
  在识别是否为传销活动时,主要看是否有真实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为目的,看是否要求发展人员、拉人头,看你的收益是否以你发展人员的业绩为计酬。如以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为名,拉人头,复式团队计酬,那就是传销。
  此外,还要注意传销与直销的区别。直销在形式上需要有直销的牌照(企业牌照和直销员牌照)和符合指定的区域。直销注重的是产品的质量和直销员素质的培养;而传销没有商务部批准的牌照,核心就是拉人头骗取钱财。当前发现有企业在挂直销的“羊头”,夸大产品的功效,实则从事传销的行当骗取钱财。
  在规避非法集资犯罪侵害方面,需要提醒,一是要深入了解有关企业注册的公司股东、实缴资本等情况;二是要了解以投资理财项目吸收社会不特定对象公众资金的行为是否取得金融业务许可;三是要客观认识当前以互联网P2P为主要模式的投资中介平台。如果平台的操纵者直接掌控着你投入的资金,宣传能够提供资金担保,那么该平台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核心的认知:面向大众的高额利息回报宣传就是陷阱的入口。
  最后,警方提示,如果你确实无法判断是不是属于非法的“投资理财”,除了以上的建议,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银监、工信等部门的专业人士咨询。发现有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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