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致妻离子散 走投无路干盗窃
发布: 2015-12-09 11:58:33 作者: 李刚强 赵培红 来源: 法制网
众所周知,社会上有不少人搞非法传销活动,想快速致富的贪欲致其鬼迷心窍,结果血本无归。有些人还会因此误入歧途,甚至违法犯罪。11月30日,河南省通许县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郭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家住通许县竖岗镇现年43岁的郭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妻和睦,儿女乖巧。郭某是村里动物防疫员,凭着技术在村里养猪赚了20多万。正当其准备扩大养殖规模时,郭某听信传销者蛊惑,竟不听家人劝阻,将所有存款投向合肥市某个所谓“1641工程”上,结果血本无归。去年,郭某妻子与其离了婚,孩子抚养归了郭某。传销归来的郭某生活一下子失去的重心,没了收入,还有照看孩子上学,生活开始异常拮据。
今年11月17日下午,郭某来县城办事,结果自己仅有的一辆电动车被人偷去。因电车是其接送孩子上学的唯一交通工具,郭某满心气愤。当晚19时许,郭某带把T形锥来到该县中医院,将停放在院内的一辆新鸽牌电动三轮车电门锁撬开后推走。经鉴定,该车价值2678元。郭某本想回家后将车重新喷漆,用来接送孩子。次日凌晨,郭某被捉拿归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悔恨不已。
通许县检察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属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无社会危害性,最终对郭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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