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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格松花粉宣传抗癌防癌违反新广告法 获牌前屡因传销被查

发布: 2015-09-25 08:45:46    作者: 臧允浩   来源: 荣格  

  本月初正式施行的新广告法以“严苛”著称。一向属于违法广告重灾区的保健品行业,无疑面临更大的冲击。
  日前,据大众网报道称,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荣格”)等保健品公司广告涉嫌违反新《广告法》,存在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荣格公司询问,对方表示“无法回答”。不过,9月17日,荣格官网发布公告称:“为了更加规范地经营,公司现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广告法》”。
  然而,中国经济网记者近期调查发现,目前在一些网站、网上店铺中,仍可见到荣格产品违反新《广告法》的宣传内容。其中一款荣格牌松花粉产品还公然宣称“防癌与抗癌”。
  历史资料显示,荣格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获得直销牌照。获牌前,该公司屡因传销在贵州贵阳、四川德阳、吉林长春等地被查处。
 
  荣格保健品被曝涉嫌违反新广告法
  9月15日,据大众网报道称,记者今天从深圳荣格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发现,荣格牌松花粉片产品、益生菌粉产品的介绍中明确出现了“松花粉营养完全而平衡,可防止癌细胞因营养失衡,免疫力低下而发展成癌症;松花粉可帮助已病患者快速恢复体力,增加抗病能力”、“松花粉滋阴壮阳、治疗阳痿”、“乳酸杆菌能提高巨噬细胞的活性,并能防止肿瘤的生长”等广告语。类似的广告在荣格牌微藻DHA粉、胶原蛋白粉中均有出现。
  此外,上述报道称,荣格公司在自己网站上发布了《荣格保健品能治病吗》的文章,声称“功能性保健品具有替代某些药物的作用,因为它对疾病有治疗作用,保健品还具有药物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它不但能治病,而且没有药物的副作用”。
  而新《广告法》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包括保健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等的内容。
  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名为荣格远博系统的网站上发现,一款名为荣格牌松花粉片的产品存在大量功能作用的介绍。其中有“护肤美容”、“抗衰老”、“保肝护肝”、“调节肠胃功能”、“心脑血管养护”等作用。另一款“荣格牌益生菌粉产品”则介绍称具有“维护肠道菌群平衡,维护每日肠道健康”、“维护肠道菌群平衡,维护每日肠道健康”、“预防旅行者腹泻”、“预防癌症和抑制肿瘤生长”等保健作用。
  此外,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多家出售“荣格牌松花粉”的网上店铺中发现,该产品的介绍中也有“防癌与抗癌”、“松花粉可帮助已病患者快速回复体力、增强抗病能力”等介绍,显然与《广告法》相违背。
  据悉,2013—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件2257件,罚没款2195万元。2015年,在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违法广告监测数据中,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量也居高不下。其中,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保健食品广告违法量在各类商品和服务广告违法量中排名第五,仅次于人用药品、医疗诊疗服务、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广告违法量。
  实际上,新《广告法》实施后,有地方管理部门已经展开整治行动。9月6日,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组织督查组到各区开展了广告代言专项整治,主要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情况。据悉,南京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广告代言专项整治活动。
  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长期以来,很多保健品广告都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问题。新广告法公布后,很多保健品企业短期内无法适应新法要求,势必难逃整治”。
 
  获牌前屡因传销被查
  荣格官网资料显示,荣格是一家立足健康产业,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集团。总部位于中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注册资金8008万元,产业涉及保健食品、日化用品、家用小电器、金融银行等多个领域。
  作为一家保健品企业,荣格在2013年8月12日才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值得注意的是,在获得直销牌照前,这家公司曾屡次因涉嫌传销而被各地相关部门查处。
  2013年5月30日,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反传销联盟调查组调查显示,荣格公司在贵州贵阳、湖南岳阳、吉林长春、吉林白山、吉林龙潭区、河南等地出事。2006年上半年,贵阳市云岩区工商分局对深圳荣格公司“厄尔妮诺”化妆品系列传销窝点进行打击查处;2007年四川眉山查处了以“深圳荣格”为名的异地传销组织;2009年四川德阳也打击了以“深圳荣格”为名的异地传销组织,抓获主要作案成员40余名,依法逮捕起诉28人,摧毁了该团伙在德阳市区、旌阳、广汉、什邡境内的传销窝点和活动场所20余处(这两起案件,据深圳荣格贴吧里的荣格会员发帖称是有河南籍荣格经销商明的干荣格,暗地里做异地连锁销售传销);2010年1月,长春市工商局直销分局对多家荣格专卖店和销售人员进行明察暗访,他们的计酬方式明显带有传销性质,对其进行了罚款,责令改正;2011年9月7日,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消息,吉林市工商局龙潭分局对荣格公司的传销行为立案调查,事后进行了处理。
  2013年6月14日,据中国经济网报道称,荣格一直强调自己是做“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返利”,但实际上这不过只是幌子,事实上是执“直销”之名而行“传销”之实。据记者暗访荣格工作人员获悉,荣格在申请直销牌照时向商务部递交的《直销员计酬制度》,其实只是真实计酬制度的第一部分“消费返利”而已,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返利暗藏玄机,其实更多的还是“拓展津贴”、“旅游奖”、“车房紧贴”、“全球分红”等,“说白了,就是多层次的计酬模式。”
  上述报道称,记者在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返利政策》上看到,所谓的“拓展津贴”,其实就是发展下线所获得的直接报酬,并且在所有奖励项目中,这个占到了总奖金拨出的20%,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发展下线,并且规定,“经理以上可获得拓展津贴15%,经理为一代,可得5代每代3%;”“高级经理可得拓展津贴5%,高级经理为一代,可得1-10代每代0.5%。”
  而按照《禁止传销条例》,“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属于传销行为,属于严格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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