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下线人均30人以上 25位传销老总受审获刑
发布: 2015-05-26 08:55:31 作者: 郭宏鹏 来源: 法制网
传销老总以“纯资本运作”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人均30人以上。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应某等二十五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人民币八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罚金,追缴应某等二十五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自2009年3月以来,应某等人先后来到南昌市,加入“自愿连锁经营”组织。该组织让每位参加者通过缴纳人民币3800元至69800元购买1份至21份虚拟产品获取加入资格后不断发展下线,且以下线的人数作为晋级及获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从中骗取财物。应某等人均分别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人员升至老总级别,并在传销活动中担任管理、协调、宣传等职责,共同组织、领导“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各被告人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均在三十人以上(含被告人本人)且层级(含被告人本人层级)均在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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