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法院审理20人传销大案 传销头目竟是文盲
发布: 2015-04-25 09:20:14 作者: 张城 来源: 荆楚网(武汉)
23日,蔡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打着“资本运作”幌子的传销大案,20名嫌疑人挤满被告席,引人注目的是,传销组织中担任“团队直总”的被告人刘某竟是一名80后文盲。
在本案中,20名被告人中两人大学学历,3人高中中专学历,其余都是初中以下学历,均来自江苏江西两省农村,先后加入发端于广西南宁的所谓“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谎称政府引进民间闲散资金进行项目运作,要求参与者交纳3800元至69800元入门费,依照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分成或返利,引诱参与者呈金字塔形向下发展下线骗取财物,收入最高时可获利1040万元。
本案所有被告人当中,来自江西吉安的刘某女生于83年4月,文盲。2012年1月加入传销组织,2014年4月任“团队直总”,承担管理、协调职责。她直接或间接发展39人参与传销活动,实际管理传销人员累计60人,直间接收取传销资金200余万元。
据查,2012年12月,该团伙在武汉市汉阳、蔡甸两区结合部租房从事传销活动,据统计,本案中层级最高的被告人直接间接收取传销资金达6000余万元,层级最低的也达2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陈卫红等20名被告人组织开展传销活动,骗取财物,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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